过分追求分数升学催生疯狂培训班 北京将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自去年2月以来,教育部及本市教育部门政策频出,对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作出规范。数据显示,全市共排查出校外培训机构12681所,其中存在问题的7557所。按照计划,6月底前本市将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在疯狂培训的背后,专家指出,这是由学生和家长过于追求考分和升学导致的。
插图 王晨瑀
熊丙奇:建议出台相关法律禁止超前教学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不少舆论把我国学生负担重的原因指向“疯狂培训”;然而,导致“疯狂培训”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基础教育的“唯分数论”和“唯升学论”,把教育变为“竞技教育”。
“近年来,为减轻学生负担,我国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减少作业布置,减少考试,不对学生进行排名,还有人呼吁降低课程教学难度,可是,校内减负的结果,却是学生校外增负,学校布置的作业少了,家长主动给孩子找作业。”他认为,教育竞技化让家长对校外培训不敢怠慢,而教育培训机构也成功地利用并进一步制造家长的焦虑,“疯狂培训”就此产生,“只要竞技教育存在,培训热就不可能消除。”
熊丙奇认为,当前校外培训乱象难除,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中小学的提前教学问题、超前教学问题,二是无证无照培训机构的提前教学、超前教学问题。“前一方面问题是因为,我国各级政府教育部门把升学率作为政绩,纵容学校的违规办学,对违规抓升学应试表面反对而实际支持。而且,我国没有治理超前教育的法律,因此,对超前教育的治理,主要是应对舆论,而非真治理。后一方面问题,则是我国对教育培训机构缺乏合理的监管体系,采取的是前置审批的监管方式,这导致注册成合格的培训机构门槛很高,一些机构就干脆选择无证无照经营。”
“整顿、治理培训机构,必须坚持依法治教。”他建议,首先,我国应该出台《禁止超前教育法》,对体制内的学校和培训机构进行统一治理,以此维护教育教学秩序,而不是目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部治理;其次,我国应该转变对培训机构的监管思路,不宜继续高门槛的前置审批方式,理性的监管思路,应该是降低准入门槛,把所有机构都纳入监管体系,实行“低门槛注册+教育备案+过程监管”的体系。“这要求监管部门下放权力,做好依法监管和对培训机构的服务,即目前正在推进的‘放管服’改革。”
“在整顿培训机构的同时,必须改革我国教育评价体系,让我国基础教育摆脱‘竞技教育’困境。”熊丙奇认为,在当前对学生的评价体系难以摆脱分数评价的情况下,要真正落实为学生减负,教育部最新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中的一条政策尤为重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严禁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和奖励挂钩。“这就是要扭转地方各级政府的升学政绩观,推进基础教育走出升学教育模式,实现所有学校依法规范办学。”
窦桂梅:调整教育综合评价体系
清华大学附属小学校长窦桂梅认为,中小学生学业负担问题是一个综合的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其中,要做到釜底抽薪,关键的一环就是调整教育综合评价体系。“因此,要加快改进综合评价的杠杆,撬动素质教育的落实,倒逼课外培训的良性运转。要加强高考改革宣传力度,要深入到小学甚至幼儿园家长心里。让今天的家长知道,未来高考的学生是不但要有知识,更要有转化和运用的能力。”
在她看来,机械、单一的题海战术早已不适应当今高考、中考改革评价的要求。学生只有在课外走进博物馆、科技馆,走向社会,开展研究性、实践性学习,才能像全国教育大会提到的那样“在增长知识见识上”下功夫,获得真正的素养发展。例如北京市中、高考改革,一改以往唯分数论的招生形式,与立德树人挂钩,与每个学生关键能力和必备品格发展、个性特长挂钩,强调综合素质在考试招生录取中的重要性,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生模式。这种评价与育人的挂钩,势必导致校外培训机构重知识、补分数,抢跑、抢学的功能失效脱钩,倒逼校外培训机构在学业功能脱钩中重新定位,提供社会实践、劳动教育等丰富的教育资源,成为学校教育的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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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频出规范培训机构办学
2018年2月份,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此次通知明确了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比如校外培训机构的证照资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问题;同时确定了治理行动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是集中整改,于2018年底前完成;第三阶段是专项督促和检查,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
2018年4月份,北京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治理行业乱象,规范办学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5月,城六区开始组织本区中小学生登录“中小学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情况网上登记”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学生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目前参加的培训科目、机构名称、培训时长、培训总费用等内容。
7月,北京市教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发布开展《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对于资质问题,意见也进行了细化: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8月底,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完善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完善台帐加快整改,做好学科类培训备案审核,严格掌握教师资格条件等;同时要将其纳入中小学开学检查工作。
9月,市教委和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发布《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11月,北京市教委与市人社局对外公布《北京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标准(暂行)》。11月底,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
12月中旬,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基础教育有关热点难点工作进展。在发布会上,北京市教委副巡视员冯洪荣通报了北京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进展。12月底,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共三十条,进一步明确并强化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政府各方的责任,其中有5条涉及到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