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结婚”“假离婚”将被严惩!31部门联手整治婚姻登记失信者
2018年4月4日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部委联合印发通知,对婚姻登记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将面临14项联合惩戒措施。婚姻登记中使用虚假材料、作虚假声明或故意隐瞒信息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者将被民政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此前已有贵州、湖北等多省份建立婚姻登记失信“黑名单”,当事人在申请救助、银行贷款、乘坐飞机高铁等多方面受到影响和限制。
近年来,因为各种原因,婚姻登记也成了失信的重灾区。例如:为了房产、贷款等事宜,伪造结婚证、离婚证等证件、证明,或者带着伪造、变造的证件、证明去办理结婚、离婚。
为此,国家发改委联合31部门签署了《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备忘录明确,民政部基于全国婚姻登记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严重失信名单,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全国婚姻登记信用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共享。签署备忘录的各相关部门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获取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名单后,执行或者协助执行本备忘录规定的惩戒措施。
惩戒对象
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
作无配偶、无直系亲属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虚假声明的
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
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行为的
惩戒措施
联合惩戒措施共有14条,包括限制招录(聘)为国家公职人员、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等,涉及个人招聘录用、从业资格、职务晋升、评先评优、企业审批认证、融资授信、补贴性资金支持等多个领域。
延伸阅读
假离婚弄巧成拙
通过“假离婚”“假结婚”套取利益,有可能面临着假戏成真、人财两空的窘境。
2013年,江苏省高院表示,对于发现假离婚、签订阴阳合同、借名买房、违规购买保障房等规避政策的行为,准确认定真实的交易关系,依法裁判。对于通过假离婚签订协议,约定房屋归配偶一方所有的,另一方事后因弄假成真,难以复婚而主张协议无效的,除能举证证明胁迫或欺诈事由外,不予支持。
近年来假离婚、假结婚“弄巧成拙”的案例数不胜数。
2017年,44岁的李某因孩子上学问题与妻子王某商议假离婚,把名下的两套北京房产过户到王某名下以便购买学区房。但在买房后,王某拒绝复婚。李某因此将王某诉至法院,希望能要回离婚协议中分走的两套房产。
3月17日,本案在昌平法院再次开庭,李某撤诉,但王某认为对方隐匿了巨额财产,提起反诉,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对于假离婚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北京市三中院提示道:期望靠签署补充协议来规避“假离婚”风险是不可行的,法院不会采纳这种二人私下的协议。北京市三中院民二庭法官胡新华分析认为,“法律上没有‘假离婚’这一说,离婚就是离婚。”胡新华说道,以往有不少为了买房“假离婚”的夫妻反悔后又到法院起诉。但根据法律规定,人身关系一旦形成且具有法律效力,则不予撤销。即便夫妻二人约定的是“假离婚”,但二人既然领了离婚证,或法院做出了离婚判决,那从事实和法律层面来看,就是真离婚。就算夫妻在离婚时签署了“假离婚”协议,法院也不会采纳,“这样的协议只有夫妻二人知道,无法获得法定认可,不具备法律效力。” 综合新华社 央视
监管措施
现实生活中,真的靠弄虚作假结婚的案例并不普遍,反倒是那些扯了离婚证,以逃避贷款、买房等政策限制的案例非常多。随着为买房办理“假离婚”的现象愈演愈烈,很多地方也都相应出台措施,进行监管。
北京 离婚一年以内的信贷申请人购房参照第二套房信贷政策。
成都 离婚未满三年的,不列入刚需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优先摇号序列。
上海 “假离婚”骗贷或被查水电。比如某银行将侧面对离婚家庭进行诸如水、电、煤气、电话、宽带等出账信息的调查。银行还可能会从申请人住所的小区物业、居委会、邻居那里进行侧面求证,判断离婚的夫妇是否还居住在一起,感情是否融洽。
综合新华社 央视 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