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事项由群众“来回跑”变“政府办”“信息跑” 50项证明取消
2018年4月2日讯,记者昨天从市编办获悉,本市又取消了50项证明事项,其中一半多的证明事项将由“群众来回跑”变“政府办”“信息跑”,采取征信系统查验、部门调查核实和信息共享方式办理,方便市民办事。
制图 宋溪
被取消证明涉及民生及企业经营
本市持续深化基层证明清理,2016年以来,分两批取消了市级部门设定的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证明151项。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三批取消了50项市级部门、事业单位要求开具的各类证明,涉及企业设立、经营许可、困难救助、就读升学等各方面,今后,这些证明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
如在就读升学方面,“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学生,申请在父(母)本市户籍所在地管片学校借读或升学资格时,需提交的本市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学生与父(母)关系证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京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升学考试时,需提交的现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资格审核单”“烈士子女申请普通高校招生加分时,需提交的区民政局开具的烈士子女身份证明”等证明事项,本次予以取消。
在困难救助方面,“企业内部退休人员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时,需提交的原工作单位开具的生活补助及其它收入证明”“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原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三无’人员)、低收入家庭、低保户、残疾人、军烈属、见义勇为者等困难家庭及个人,申请生活救助时,需提交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灾、火灾、地震、交通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明显困难的家庭及个人(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证明其困难身份的)申请人道救助时,需提交的户籍地居(村)委会开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事项,也被取消。
提取公积金时书面承诺替代证明
取消的50项证明中,有16项是凭借现有证件、凭证完全可以证明的,申请人不必重复开具。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比如,以往,在职期间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交的原单位开具的离退休收入证明。现在,申请人提交工资银行近半年流水记录,凭证即可办理。”
记者发现,证明取消后,还可以用书面承诺替代证明。如:进城务工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在外省市购房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办事人只需要提供书面承诺,无需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职工异地购房证明等。
从“来回跑”改为“信息跑”“政府办”
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取消方案最大的亮点是从“群众来回跑”变“信息跑”、“政府办”或者“部门协同办”,其中过半证明调整为通过部门调查核实、网络核验、内部信息共享等方式办理。
具体来说,有26项基层证明调整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难以出具的,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改由主管部门内部调查核实。”该负责人介绍,比如申请收养子女登记时,需提交被收养人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开具的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今后,此类证明取消,调整为部门调查核实办理。
京报集团记者 任珊
(原标题:证明事项由群众“来回跑”变“政府办”“信息跑”
就读升学、困难救助等50项证明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