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代步车出车祸老两口一死一伤 肇事轿车司机被公诉
2018年3月25日讯,年近八旬老人驾驶老年代步车上路发生事故受伤,老伴则当场死亡。记者近日从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获悉,肇事轿车司机田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
年近八旬的王老先生和老伴刘女士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女儿、女婿家住了一段时间,2017年10月1日,女儿和女婿带着孩子乘飞机去了外地,老两口便决定回到位于石景山区的自家中度过十一假期,那里离儿子家近一些,有事也好照应。
王老先生是开着老年代步车,带着老伴来到女儿家中的。这辆代步车是三年前女儿为年迈的父亲购买的,它给老两口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虽然王老先生并没有考取任何车辆驾照,但是一直以来也未被查处和出现任何问题。
当天吃过午饭,王老先生便启动代步车,载着老伴驶出小区,上了闵庄路,沿着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很快,车子提速到每小时45公里。因当天视野良好,路上车辆也不多,王老先生便一直沿着最内侧机动车道驾车行驶,车旁的汽车呼啸着驶过。
突然,老年代步车后部被狠狠地撞击了一下,王老先生和副驾驶座上的老伴都被重重地甩出车外。王李先生迷糊了一阵,后来勉强靠在栏杆上,见老伴头部着地倒在路上,双眼紧闭,一动不动,殷红的鲜血从头部涌出,染红了路面。老年代步车的后部严重破损,车门已经变形,撞碎的部件散落路上。
后面不远处停着一辆白色轿车,年轻驾驶员田某正在车旁慌乱地拨打110、120、122,报警、报事故、叫救护车。民警、交警和救护车很快赶到现场处置。王老先生头部流血,经包扎后被送往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后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其老伴刘女士则因颅脑损伤,当场死亡。
据田某供述,案发前他正在寻找国家电网营业点给电卡充电,由于对路段不熟悉,他一边看导航一边开车,当发现代步车时,两车距离只有几米了,踩刹车也来不及了,结果造成惨剧。
之后,海淀交通支队认定田某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发生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王老先生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依法登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但不是事发的原因,无责任;刘女士没有过错。田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检察官李木子、胡晓楠认为,这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三人命运改变,王老先生成了伤者,刘某某成了逝者,田某则成了犯罪嫌疑人,都承受着生理和心理的极大痛苦。田某无疑应负全责,而王老先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为事故的发生制造了条件。
依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电动汽车术语》的相关条款,此案中的老年代步车被鉴定为纯电动汽车,属于机动车。按照该鉴定意见,老年代步车应被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实际情况却是,老年代步车无法上牌照、不用交保险,其驾驶员不用参加交通法规培训,不用考取相应驾照。老年代步车作为低速电动车,方便了老年人的出行,使很多老年人的出行免受风雨、拥挤之苦;同时,因老年代步车市场定位的模糊性,车体强度的脆弱性,管理方式的滞后性,也容易引发不可控的交通危险,产生不得不面对的违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