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是玉皇帝之女,可以通过做法事为其改运……通过这种手段,女子赵某某骗取朋友的女儿46万余元,最终获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赵某某是受害人刘某某已去世母亲的好友。2020年,两人互加微信后经常闲聊。赵某某时常向刘某某介绍,自己信佛,是玉皇帝的女儿,若跟着她一起拜玉皇帝能得到“好处”。彼时刘某某与其老公的事业遭遇不顺,刘某某询问赵某某能否通过“做法事”,为自己和老公“改运”。赵某某告知刘某某,拜玉皇帝、做法事都是要出钱的,刘某某当即应允。
此后的两年时间里,赵某某多次以办法事、驱小人、驱阴鬼、拜玉帝等为由陆续向刘某某索要钱款,而刘某某每次都是有求必应,先后共计支付46万余元。直到2023年4月,久久没有等来好运的刘某某心中产生了疑虑,询问赵某某,也只是得到“还得加持”“时机未到”的说辞。刘某某意识自己可能被骗,选择报警。后嫌疑人到案。直到自己信任的“神女”被抓获到案,刘某某心中的怀疑终于被证实,不得不面对自己钱财散尽却好运未至的被骗事实。
案件移送顺义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人员通过引导侦查,查证赵某某此前并无为他人做法事收取钱款的经历,夯实了赵某某此番借由做法事骗取刘某某钱款的证据事实。经过检察人员释法说理,最终赵某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后赵某某家属退赔55万元,获得被害人谅解。
2024年3月,经依法审查,顺义检察院以赵某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支持检察机关全部指控,以赵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检察官提醒,莫将人生的希望寄托于虚无缥缈的封建迷信上,也不要相信所谓的“高人”“大师”,通过“做法事”帮人“改运势”“破财消灾”;同时,遇到类似情况要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防范他人落入被骗陷阱。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徐慧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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