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先涨后降? 5年过去了,“大数据杀熟”的方式有所变化吗?
2022-11-07 11:59

差别优惠或是杀熟“新方式”。

各大电商平台“双十一”活动已经开始,部分直播间预售首日成交额便突破200亿。

消费狂欢下,某些商品“双十一先涨后降”的怪象也引发关注,不少网友吐槽,“这种情况太多了”、“这是典型的杀熟啊”。

那么,“杀熟”到底是什么?它在过去经历了哪些变化?

“杀熟”投诉逐年增多

“大数据杀熟”,这一概念并不新奇,早在2018年便进入大众视野,并在当年的十大消费侵权事件中占据一席。

根据百度指数的报告,近几年来,与之相关的讨论热度不减。

根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2022年9月发布的最新报告,在其调查中,仍有64.33%的受访者经历过“大数据杀熟”,并且超过76%的受访者认为,这一现象仍然存在。

分析消费者投诉平台“黑猫投诉”上的相关内容,可以发现,“大数据杀熟”投诉数量不仅没有减少,而且逐年递增。

2018年虽为“大数据杀熟”元年,但或许因为消费者对这一概念并不熟知,或是对“黑猫投诉”这一平台并不了解,因此相关投诉量仅有24条。而到了2022年,与之相关的投诉量已达到3814条,是之前的150多倍。

从近两年各月平均投诉量来看,2021年每月平均投诉量为245.5条,2022年月平均投诉量达到414.8条。

其中,2022年5月较为特殊,单月投诉量达到885条,甚至超过2020年全年投诉量。

从各商家被投诉量来看,网络购物平台最常发生“大数据杀熟”。

据分析,在“黑猫投诉”的7754条投诉中,有70.83%的投诉矛头直指各大网购平台。

网购平台又可进一步细分,包含综合类购物平台、生鲜配送平台、外卖平台、美妆配送平台、线上电器购买平台等。综合类购物平台是被投诉最多的,占总投诉量的40.79%。

交通出行平台仅次于网购平台,占总投诉量的13.95%,包括租车服务、共享单车、航空出行等;其次是通信、游戏、生活服务类平台与特定品牌。

针对生活服务类平台的投诉量并不多,约占总投诉量的2%,但它涉及的服务领域较为多样,有招聘、办公、二手交易等,可见“大数据杀熟”正渗透日常生活的其他方面。

差别优惠或是杀熟“新方式”

5年过去了,“大数据杀熟”的方式有所变化吗?

在既定印象中,“大数据杀熟”最常表现为“同物不同价”,即网络平台通过大数据建立消费者画像,并根据画像进行差异化的商品标价,例如老用户的价格比新用户高,或是第二次购买同一商品的价格高于第一次等。

在“黑猫投诉”中,“同物不同价”依旧是杀熟的方式之一,总占比约为23.82%。其中,2022年与之相关的投诉量依旧达到771条,从趋势上来看,这一杀熟方式也并未消退。

在相关投诉中,“同一账号”、“价格不同”、“同一时间”、“朋友”、“家人”等词出现较为频繁,这表示许多消费者在进行商品价格对比后,发现自己的价格高于他人,认为平台存在“区别对待”的情况。例如,“因为假期要回家,和朋友同时间搜索同一航班,结果我的比他们的贵了100多元。”

“同物不同价”是较为明显、直接的杀熟方式。相较之下,在消费者的投诉中,“差别优惠”则是较为间接的杀熟方式,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认为发放优惠券的方式不公平,二是针对会员的特权,认为会员并未享受到应有的优惠。

从词频分析来看,“差别优惠”已引起大量消费者的注意。“优惠券”、“优惠”、“会员”等词语的出现频率较高。

并且,在近8000条投诉中,与“差别优惠”相关的内容数量最多,占比达到66.79%。其中优惠券发放不公的占比为36.88%,而会员并未享有特权的占比则为29.91%。

这一结论与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的调查报告一致,报告中61.21%的受访者认为不同用户享有不同折扣与优惠是“杀熟”的主要内容之一,并且有76.07%的受访者认为平台发放优惠券的规则不透明。

除了上述两种方式外,“虚假宣传”、“保价机制不合理”、“推荐系统不合理”也加入“杀熟大军”,占比分别为14.64%、9.57%与1.32%。

“虚假宣传”主要表现两个方面,一种是商家并未落实宣传内容,例如在购买商品时,实际价格与宣传价格不符;另一种则是账号被限制,无法操作。例如有消费者认为,因为自己是老用户,所以在面对一些促销火爆的产品,常常遭遇无法下单的情况。

“保价机制不合理”看似与杀熟无关,只是商品在不同时期的价格变动,但许多消费者认为,购买后立刻降价,属于价格欺诈行为,应该要退回相应的价差。

而“推荐系统不合理”则指控商家在推荐商品时优先推荐熟客价格较高的产品。

从投诉内容的多样性来看,近几年,消费者对于“大数据杀熟”的概念已不再陌生,但或许也存在部分“误杀”的情况。例如有消费者投诉,多次申请但未领取到政府发放的优惠券,这也是“杀熟”……

改善服务、经济赔偿是主要诉求

遭遇“大数据杀熟”后,消费者们是如何维权的?又提出哪些要求呢?

在“黑猫投诉”的7754条投诉中,消费者的诉求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包括经济赔偿、改善服务、道歉说明与对平台作出处罚。从数量分布上来看,改善服务与经济赔偿是数量最多的,分别有82.15%、69.44%的消费者提出此诉求。

仅有64位消费者提出依法对平台进行处罚,占比仅为0.83%。

消费者的诉求是否得到回应呢?

在近一个月的214条投诉中,接近四分之一的投诉被标识“已完成”,而剩余投诉则正在进行,包括等待“黑猫投诉”联系平台或商家(待分配中)、等待商家回复(处理中)、以及等待消费者回复(商家已回复)。

在“已完成”的投诉中,大部分投诉“草草收场”,接近60%的投诉为自动完成,即对于商家的回应,消费者并未做出进一步操作,系统自动将其标注为“已完成”状态。

尽管如此,依旧有36.54%的投诉取得成效,21.15%的消费者与平台或商家达成一致,15.38%的消费者对商家回应感到满意。

当然,也有3.85%的消费者并不买账,认为平台并不积极解决问题,而是以机器式的回复应付消费者;或是认为侵权行为依旧存在,消费者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打官司存在困难

尽管消费投诉很多,但“大数据杀熟”进入司法程序的很少。

在中国判决文书网以“大数据杀熟”为关键词进行搜索,仅有三起相关案件。

自2019年以来,我国陆续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都明确将“大数据杀熟”定义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差别待遇等不合法行为。但在实际过程中,由于“大数据杀熟”具有即时性、隐蔽性、模糊性和复杂性的特点,消费者很难举证维权,监管部门也很难查证和处罚。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然而,除了兴趣爱好、消费习惯,消费者的特征并未得到系统阐述,该条也未明确提及差异化定价的关键问题。

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文化研究院的李侠教授在研究中发现,管理部门对于大数据的国家安全层面已经给予足够重视,但对个人数据 ( 隐私保护) 的关注仍然停留在法律条例上,针对不同场景的政策措施,仍有待具体化。

其次,执法存在困难。

“大数据杀熟”具有隐蔽性,对监管部门的技术、人力等方面提出了较高要求。如何将“大数据杀熟”和正常的价格波动进行区分,也是一大挑战。

最后,维权困难。

线上的购物环境较为封闭,消费者维权所需的信息数据大多掌握在商家平台手中,这种信息不对称现象造成取证难度大、维权成本高。市场供需实时变化、定价规则受多重因素影响,又会进一步加大举证难度。

对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建议,一方面,政府应进一步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大数据线上监管平台,运用大数据抓取审核等方法;另一方面,企业应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察,定期汇报企业个人信息采集和使用情况,而消费者也需要不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及时通过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保留证据,依法维权。

(原标题:价格先涨后降? 五年近八千条投诉厘清“大数据杀熟”之谜)

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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