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通报北京5起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多人被处理
2016-10-19 11:58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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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9日讯,今天上午中纪委通报93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包括北京5起,其中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原审判员贾军厂挪用千万执行款用于炒股,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今天上午中纪委通报93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包括北京5起
北京建工集团三亚分公司原经营经理陈耿,多次收受分包商好处费,共计50万余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原审判员贾军厂,将案件执行款汇入私人账户,共计1363万余元,后将其中1000万元用于炒股,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州区宋庄镇白庙村党支部原书记张金生,将工程标底在招投标前告知投标人崔某,工程款结算后以向崔某借款名义获得40万元,以购买家具为由获得10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怀柔区审计局固定资产审计科原科长白振中,向局领导推荐某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示范区征地拆迁审计工作,先后9次收受该所现金,共计21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密云区太师屯镇社会福利中心主任刁克全,不及时上报和注销集中供养五保人员死亡信息,并在核查复审工作中虚报数据,骗取国家财政拨款,累计达61.9万余元,用于单位日常支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