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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房产过户自行定价引热议 是喜大普奔还是后患无穷?

2015-01-08 10:48 网络 admin

2015年1月8日讯,父母与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直系亲属,甚至亲兄弟姐妹间过户房产,不再由税务部门评估定价,可自行报价,按合同中约定的成交价交税。日前,“郑州直系亲属房产过户税费减少”的消息被广为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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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这条新政开始在郑州市内五区实行,其他区域也将逐步实施。若将一套房子定成几百元的低价,税费便可由从前的动辄十万八万减到几十元钱。网络上郑州市民点赞连连,外地民众羡慕嫉妒恨,纷纷喊着“求推广”。然而,这“自行定价”真像看上去那么美?

 

追访

郑州房/税工作人员:8号开始最低可定500元,细则?还没有!

 

“我觉得挺好!我们家买了个房子用的大伯子(注:丈夫的哥哥)的身份证,正因为过户税太高犹豫要不要过户呢,这政策就出了,简直不能更赞!”昨日,郑州90后女孩小董兴奋地在新闻后面写下评论。

“低价过户的房子你确定不再转手了?”“20%的个税你以为玩呢?”——新政出台,在一片“喜大普奔”中,也有不少颇为冷静的声音。郑州现行的房产政策规定,“满五唯一”情况下转让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情况要按评估价/市场指导价的1%,或者评估价/市场指导价减去原购房价及合理费用后的20%征收个税。目前郑州大部分区域还是实行“1%”的征收标准,但据《大河报》消息,郑东新区已对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房子转让的,一律按照评估价减去原始购买价以及合理费用后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

虽然郑东新区不在此次新政的五区范围之内,仍不免让人担心,过户时为了省钱,给房子定了低价,那么以后如果想要出售此房,彼时政策又需要按差价的20%征个税,按什么来决定房子的“购买价格”?

由于现行规定和报道中对此未有涉及,记者就此咨询郑州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刚说了句“有套房子……”,工作人员便快人快语地抢过话头,“是直系亲属吗?是的话8号就开始,按新政策走,最低可以给房子定价500元。”记者又问,“那以后要是想卖……”工作人员仿佛早已料到般,“差价按什么算是吧?这个我们也还没有接到通知,没有出台细则,更具体的情况你要去问地税窗口。”

然而,地税窗口的工作人员也颇为懵懂,问及差价计算标准,对方弱弱地表示“我不知道啊,我们也还没有细则。”至于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政策,工作人员称是“上级通知”。哪个上级,房管局和地税局吗?工作人员不确定地答,“好像都不是,是……国家的政策吧。”“可别的城市并没有这个政策啊”,记者略有无奈,请对方帮忙参考“是否有必要急着过户”,对方想了想说,“我觉得不用着急,可以等等看细则出来。”

“细则”尚不明朗,而值得强调的是,昨日下午河南省地税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场记者曾向省地方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副主任科员仇光惠提问,“如果一对父子真的以10元钱将房子过户了,可不可以?”仇光惠表示认同这种行为。但他提醒,这样做会有一个麻烦,再次卖这套房子时,会涉及个税的问题。“根据现在的税收政策,存量房缴纳个税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核定征收,即该存量房上一次交易价格不确定,税率是房款的1%。还有一种是按照差价的20%征收,这种情况适合交易信息完备的房子。”

若房屋“自行定价”,交易信息可称得上“完备”。地税局举例,若一对父子真的以1万元的交易价过户一套房子,儿子再卖房子时,这套房子价值101万元。那么,他们就要按照差价(卖房子价格减去上次交易价格,即100万元,再减去一些合理费用后)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正说

“不要因为个别房叔房姐,就把这项政策又废掉了”

 

陈宝存(亚太城市研究会房地产分会会长):

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合理的政策,毕竟我们现在还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老人过户房子给孩子本来就不应该征收多高的税费。现在地方政府只能在交易环节的税费方面制定对楼市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的政策,郑州新政就是其中的一种。

绝大多数老百姓房产是很少的,不要因为个别的房叔房姐,就把这项政策又废掉了。这两年,关于官员抛售、不动产登记的声音有点太多了,其实有多套房的人早就把工作做完了,该转移的早就转移了。现在这个阶段应该是鼓励消费者购买新房,过户给子女以后,可以再买房。

像去年的930新政,哪怕你有100套房,只要没有贷款,再买还算首套房。中央连这个政策都出了,地方在税费上稍作减免,又有何不可呢?至于会不会引起新一轮的假结婚,我觉得任何一项新的政策出来,都会刺激人们采取一定的规避措施,但这个绝非主流,不必因噎废食。还有人担心成交价做低以后拆迁赔偿受损,这也是不必要的。因为拆迁补偿不会根据以往的交易记录,跟这个房子是多少钱买的没有关系。

现在我们有一个错误的观点,认为只要收房产税,房价就会降了,希望政府多收税。我认为,今年还会有更多地方政府在契税上予以减免,看似契税减了一定的费用,但如果促进了销售,成交量提升,那带来的其他收入反而更多。这是政府弃小钱赚大钱的一种做法。至少对于老百姓来讲,负担毕竟是能减轻了,还是一件好事。

 

质疑

“税法的规定很严格,地方政府没有权利去擅自减免”

 

倪鹏飞(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室主任):

我认为这个做法恐怕本身是没有合法性的。关于一项新政,首先要看它是否符合上位法,而像税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这些不是郑州这样一个地方政府所能改变的。政府的优惠政策或刺激政策都应该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像税法的规定是很严格的,地方政府没有权利去擅自减免。地方政府如果真想减轻老百姓负担,可以在行政性收费上进行减免,因为这部分是政府自己制定的。地方政府还可以利用地方财政在税收方面给予返还,原则是保证国家税收本身不受损失。

 

围观

“把房子卖给儿子连襟的大姨妈也是没有问题的”

 

@翁颖明:按照郑州的直系亲属的宽泛定义,把房子卖给儿子连襟的大姨妈也是没有问题的,如此延伸血亲姻亲的枝蔓开枝散叶下去,不是就等同于把全社会的人都搜罗进来,真是有中国式智慧!
史文祥—CU:官员转移财产的机会来了,郑州胆子真大。可以设想一下转移链:官员父母->儿子->儿媳->儿媳父母->儿媳父母的其他子女或者兄妹->再转移。官员亲属群获得最大利益!

@科教编导老苏:虽然值得嘉许,可难道只有郑州可以吗?北京如何?另外,假如真如此,那何必定价呢?直接宣布可以过户不就得了?难不成此时出台此政策,是为了方便官员转移自己的房产吧?免得反腐出问题?!

@武松超:再卖的时候,税会不会定价以上部分全是增值?这很有可能是个圈套。

@马军生博士:别上当。关键是下次再卖出去,税局给你定的成本通常是当时交易价。如果定价20块,买下来后过几年卖出,按20的成本给你算,所得税会多缴一大笔。还是要权衡一下,现在省的税和未来可能多缴的税,决定关联交易定价。

 

来源:北京晚报 主笔:魏婧 宗媛媛 插图:宋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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