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批准:王庭凯任天津市委常委
据天津日报23日消息,中共中央批准:王庭凯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王庭凯原为吉林省副省长。他出生于1967年1月,吉林长春人,1986年至1990年在吉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读本科。
王庭凯 资料图
毕业后,王庭凯在长春市工作多年,历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正处级),宽城区区长助理,长春经开区招投标管理处处长、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九台市(现为九台区)市委常委、副市长,长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长春市政府副秘书长,绿园区区长,二道区区委书记等职。
2013年4月,王庭凯出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2015年7月任长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继续兼任长春经开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2016年8月卸任)。
长春经开区成立于1992年,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开发区,是国家最早设立的49个国家级经开区之一,处于长春市向东北拓展的工业主轴线上,是长吉图国家战略的前沿阵地、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的核心区和起步区,长春向东发展的门户。
2017年3月至7月,王庭凯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18年2月,他离开长春,接替升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张焕秋,任吉林市市委书记。
2020年9月,王庭凯晋升吉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此次调职天津前,他在吉林省政府的分工是:协助省长分管负责民族宗教、外事(港澳事务)、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残疾人事业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