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糊涂!九旬老太种罂粟当菜吃:会不会影响孙子孙女上学啊?
“检察官,我做了这样的错事,对我的孙子,孙女上学呀,找工作呀有什么影响,只怪我不懂法,谢谢你们,以后再也不会干这样的傻事了!”
4月12日,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孙艳受理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周某已90多岁是文盲,因不懂法,在自家院门口种了少量的罂粟苗当菜吃。孙艳认为,周某年事已高,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对罂粟危害的认识不够,系初犯、偶犯,且所种植的罂粟均已被铲除,没有造成较大社会危害,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领导汇报后决定依法对周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随后,孙艳耐心的向周某及其女儿讲解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法律规定和相关后果,并明确告知他们,因为周某犯罪情节轻微,所种罂粟及时铲除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加上年事已高,我国法律对于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犯罪有从轻处理的规定,所以决定对你作出相对不起诉。
听了检察官的详细解释后,周老太太和其女儿才松了一口气,老太太激动的说:太谢谢你们了。其女儿说:自老太太的案件被处理后,老太太听说犯罪的人可能会影响其子女将来升学和就业,急得睡不着觉,又引发血压升高正躺在床上输液呢。
图为孙艳(右一)向周某及其女儿讲解
这一幕是5月10日,为了解具体案情及避免老太太劳累奔波,该院员额检察官孙艳带领值班律师上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查看现场。
5月12日在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后,孙艳邀请了当地派出所民警、村干部,周某某的同村村民到场见证,并结合该案,以案释法、现场普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的普及有关非法种植罂粟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教育被告人并告诫前来旁听的村民,任何种植罂粟苗的行为,不管其本意如何,都属违法行为;同时呼吁群众清醒认识到毒品的严重危害性,自觉远离、拒绝毒品。
延伸阅读
罂粟(学名:Papaver somniferumL),别名:鸦片、大烟等,为被子植物门双子叶植物纲木兰亚纲罂粟属,《中国植物志》中特指鸦片罂粟,古埃及称之为“神花”。其是鸦片以及吗啡、可待因等镇静剂的主要原料;原产南欧、印度、缅甸、老挝及泰国北部。
罂粟是一年生草本植物,茎高30-80厘米,叶互生,羽状深裂,两面有糙毛,花蕾卵球形,有长梗,花瓣4,紫红色,基部常具深紫色斑,宽倒卵形或近圆形,雌蕊倒卵球形,柱头辐射状。花果期3-11月。
植物危害:罂粟是一种美丽的植物,叶片碧绿,花朵五彩缤纷,茎株婷婷玉立,蒴果高高在上,但从蒴果上提取的汁液,可加工成鸦片、吗啡、海洛因。因此,鸦片罂粟成为世界上毒品的重要根源,而罂粟这一美丽的植物可称为恶之花了。
罂粟不是菜,种一颗也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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