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奖取消郑爽荣誉称号,央媒接连发声:代孕弃养法律道德皆难容
近日,郑爽代孕弃养风波不断发酵。1月20日,华鼎奖官方发文,撤销郑爽“第19届华鼎奖中国近现代题材电视剧最佳女演员”、“第13届华鼎奖全国观众最喜爱十佳电视明星”“荣誉称号。
除此之外,其代言的诸多产品也与其解除合作关系。
央媒接连发声:
代孕弃养,法律道德皆难容
此事发酵后,新华网、央视新闻、紫光阁、共青团中央、中央政法委等媒体,也就代孕问题共同发文,明确表态。
紫光阁:我国明令禁止!
1月18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旗帜杂志社官方微博@紫光阁发表微博,明确代孕我国明令禁止!
【我国明令禁止!关于代孕的这些风险需要了解!】为保证胚胎植入成功率,代孕者要不断地打针吃药,甚至每三、四个月就要尝试一次;包生男孩代孕者怀上女孩要被强行打胎!胎儿如存缺陷,甚至会发生弃婴…扩散!
央视新闻:代孕弃养法律道德皆难容
1月19日,央视新闻发表评论称,“代孕弃养法律道德皆难容”。
19日,@央视新闻发布#央视评代孕弃养法律道德皆难容#称,前有代孕妈妈遭“退货”,后有某明星疑似代孕欲弃养,曝光录音中“打也打不掉,我都烦死了”更令人愤怒。代孕在我国被明令禁止,其对生命的漠视令人发指:包生男孩代孕者怀上女孩会被强行打胎;胎儿如存缺陷或被丢弃…如此践踏底线,法律难容,道德难容!
随后,@央视新闻又发布#我国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新华社:人们为什么这么关注“代孕”?
1月19日,新华网发表评论《人们为什么这么关注“代孕”?》,文章指出,管理部门对“代孕黑产”的打击迫在眉睫。同时配图“法律禁止,道德难容!”
近些年,关于代孕的“奇葩故事”时有发生,每一个故事都暴露出很现实的问题,有关部门不可再视而不见。
花了70多万元找人代孕生下的孩子,体检时查出听力弱,夫妻俩把代孕机构告上法院,要求全额退款,而代孕机构却反诉要求支付尾款18万元;男子找代孕,等了好几年没见到孩子,钱也拿不回,只得起诉代孕机构还钱;女子为富豪代孕收1100万元被判退还......近年来,因为代孕引发的法律案件时常见诸报端,如代孕合同而产生欺诈的违法犯罪行为,由代孕引发的抚养权争议、继承权争议以及监护权争议等。
相关职能部门要让大家知道,无论是求孕方、代孕方甚至代孕机构,都面临多重法律风险。即使签订了代孕协议,任何一方反悔,另一方都难以维权;即使起诉到法院,也可能因为协议无效而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代孕黑产”隐患重重,它像常出现在妇产科医院厕所门板上的小广告一样屡铲不掉?由代孕引发的种种伦理问题、健康隐患、法律风险亟待被重视,管理部门对“代孕黑产”的打击迫在眉睫。依据目前条文,只能对正规的医生和医疗机构进行管理,而对于网站和黑中介,则没有执法依据,违法成本过低,应推动立法完善,加大对代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要治理“代孕黑产”问题,还要堵疏结合,正视失独家庭、缺乏生育能力等特定人群的正当需求,在完善法律法规、严格监管的前提条件下,由具备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提供相关服务。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钻法律空子,这绝不是无辜!
1月19日,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号发文《郑爽代孕弃养风波:钻法律空子,这绝不是无辜!》,文章称,作为中国公民,因为代孕在中国被禁止,就钻法律空子就跑去美国,这绝不是遵纪守法。
要知道,在我国代孕行为是被明确禁止的。把女性的子宫当作生育工具,把新生的生命当作商品买卖,甚至可以随意丢弃,这条隐秘的黑色产业链打着法律的擦边球,不止损害女性健康、物化剥削女性,更是践踏公民权益、败坏人伦道德。作为中国公民,因为代孕在中国被禁止,就钻法律空子就跑去美国,这绝不是遵纪守法。
要知道,避重就轻也改不了事实真相。生命不是冷冰冰的金钱交易,抑或任凭喜好决定生死的物件,而是身为父母不能不负的责任和义务。作为父母,感情甜蜜就愿意共同抚养,关系破裂就选择丢弃孩子,这绝不是个性。
要知道,没有营养的炒作带不来长久流量。公众人物的魅力,来自其高尚的职业操守、良好的社会形象、文质兼美的优秀作品,而不是疯疯癫癫、任性胡闹、缺爱卖惨的“人设”。作为公众人物,几度疯狂游走在法律边缘,把这样错乱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置于众目睽睽之下,贻害世风,这绝不是无辜!
共青团中央:代孕违法坚决抵制
1月19日,@共青团中央发布#代孕违法坚决抵制#称,我国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行为,代孕、弃养更是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任何人都不能挑战价值底线、凌驾法律之上。人命不是玩物,生活岂能儿戏,“偶像”更应懂得责任!
代孕违法吗?
代孕,是指女性接受他人委托,用人工生育方式为委托方生育孩子的行为,俗称“借腹生子”。
在为诸多不孕不育家庭圆梦的同时,代孕也打破了传统生育观念和生育秩序,带来一系列法律、道德、伦理等社会问题,甚至已形成黑色产业链。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的是,目前国内和代孕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两个,分别是原卫生部2001年《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2003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禁止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不是代孕技术本身。甚至违规者只要未构成犯罪,也只会处以警告及三万元以下罚款。
在新冠病毒全球大流行的背景下,海外代孕也受到不小的影响。因很多国家限制出境,不少代孕公司被迫“囤积婴儿”,甚至一些本该领走婴儿的买家,因收入缩水,没有足够的资金付清尾款,临时改变主意,造成“婴儿拒收”的现象。
一家海外代孕机构在酒店安放无人认领的新生儿
在海外代孕渠道受阻的情况下,已相当成熟的国内代孕黑产链似乎也越发“蓬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