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连续发生两起“人贩子”当街拐带儿童?警方还原事件真相
“又有拐娃仔的!”近日,两则主题为“人贩子出没”的朋友圈消息,让许多柳州人有些惴惴不安起来。
18日上午,有网友向媒体提供了一段视频,报料称在柳州柳北区长塘镇的香兰村,一名7岁小孩在菜市里被人“直接抱走”。 从视频画面上看,事发时间应该是在入夜以后,现场聚集了很多人,还有民警在向群众了解情况。
然而,这条被网友们解读为“儿童防拐善意提醒”的朋友圈信息,真实情况却是家庭矛盾所引发的一个误会。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这则拍摄于柳州柳北区长塘镇香兰市场附近的朋友圈视频,事发时间为1月15日晚。当时,一名离异男子在没有事先告知前妻的情况下,私自把孩子抱走了,其前妻以为小孩被拐,于是报警求助。 警方调查了解后,已作销案处理。
无独有偶,在柳州柳江区百朋镇,一则据称是民警抓获人贩子的朋友圈消息,也引发了不小的震动与焦虑。
这则朋友圈消息称:两男一女三名人贩子在当地拐小孩,“(从)小山(村)拐出来”,男的跑了,女人贩被民警抓住。朋友圈中配发的图片则显示,民警押着一名女子,正从街上走过。
记者了解到,17日中午当地警方确实接到了一起疑似诱拐小孩的警情,起因是一女子在街上训斥一名女童,女童不住哭叫,以致引发路人关注,因为怀疑该女子拐带儿童,于是马上报了警。
民警随后赶到现场,发现当事人系一名醉酒妇女 ,其身边还带着一名6岁女孩。由于醉酒妇女情绪激动,无法与民警正常交流,且拒不配合民警调查,警方于是依法将其控制,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过民警核实,该女子姓罗,当天在柳州百朋镇小山村一朋友家饮酒后,带着朋友亲戚6岁的女儿到街上玩,期间女孩哭闹起来,被群众误以为是被人拐卖。事后,民警通知小孩的亲人到派出所将小孩和罗某领走。
民警提醒,请大家勿传谣、勿信谣、勿造谣,共同维护清朗的社会环境。
延伸阅读
人民日报:安全,是给孩子的最好礼物
在孩子的健康成长中,蕴含着一个民族未来的所有可能性。而健康成长的前提,首先是安全的环境
质检总局公布了“中国城市居民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现状调查结果”,调查显示,六成儿童每周都会乘坐家庭汽车出行,而使用过儿童安全座椅的家庭比例仅占两成。这一结果令人深思。
关爱孩子,是父母的本能、社会的责任。但如何将这种关爱转化为切身的翼护,则不仅需要深沉情感,还需要合格的能力;不仅需要倾情付出,还需要守住安全的底线。5月21日,西安市长安区高望村,一个2岁多的孩子掉进了深达40米的井里,虽然孩子目前已从井里救出,但仍未脱离生命危险;5月23日,河北省大名县,5个小学生下河游野泳,发生溺水事件,无一幸存。这样的消息,令人扼腕,刺痛神经。
孩子是家庭的核心,亦是社会的一员。现实中,许多家长却是高关注、低能力,将守护的职责推向社会,希冀坏人更少、制度更好,疏于安全的防护与教育。对社会来说,在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中,“家本位”的观念并未散去,养育更多被视作家庭私事。儿童作为社会中更需保障的一个群体,在社会管理中却被忽视,对儿童的安全管理往往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愿出一千万,寻回爱子”“孩子已走失多天,帮转”,这样的悲剧许多人都曾看过、听过。而在唏嘘感慨、爱心转发后,有多少家长真正引发警醒、给予孩子安全教育?真正拿出时间对孩子进行防拐防骗的体验训练。我们的社会,在经历一次次悲剧后,是否思考过不再将救济手段局限于海报、论坛、朋友圈,而去建立一套迅速、有效的失踪预警机制。
在孩子的健康成长中,蕴含着一个民族未来的所有可能性。而健康成长的前提,首先是安全的环境。家庭、政府部门和社会,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家长是孩子安全的首要监护人,从培养安全意识、传授安全知识,到配备安全座椅等具体举措,如果家长把好第一道关口,就能将安全隐患扼杀于萌芽状态。对政府部门和社会而言,应把关爱转化为更顺畅的救助渠道、更完善的预防机制、更具操作性的法律规定。无论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还是上海、山东等地对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进行立法,都表明对孩子安全的保护正在朝着制度化、法治化的方向迈进。
2015年,全国妇联、中央文明办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庆祝2015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的联合通知》,明确提出全社会形成保护儿童的良好风尚。如何对待孩子,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为孩子们织就一张平安、幸福的安全网,这是对他们最大的爱护,也是给他们最好的礼物。
(原标题:广西连续发生两起“人贩子”当街拐带儿童?警方还原事件真相)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桂林晚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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