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老有所守”,石景山区纳入长期护理险试点
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社会保险之外,长期护理险被称为社保“第六险”,为失能老人体面养老提供保障。昨天,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布,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名单中新增北京市石景山区,天津市、山西省晋城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等14个试点城市和地区。
王金辉 制图
什么是长期护理险?
所谓长期护理保险,是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从而需要长期照护的人,提供护理费用或护理服务的保险。
截至2019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2.54亿,失能人员超4000万,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不足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性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加剧,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成为越来越迫切的社会需求。
依据此次公布意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名单中新增北京市石景山区,天津市、山西省晋城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等14个试点城市和地区。
哪些人群能纳入保障?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阶段将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随试点探索深入,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资金筹集能力和保障需要等因素,逐步扩大参保对象范围,调整保障范围。
参保人员如何缴费?
完善多元筹资机制,均衡各方责任,明确职工参保人群筹资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缴费责任原则上按1比1比例分担。优化筹资结构,采取费率平移的办法,提出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保费中划出一部分作为长期护理保险的单位缴费,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独立筹资渠道,不新增单位负担。个人缴费部分可从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扣缴。同时,鼓励通过财政等其他筹资渠道对特殊困难退休职工缴费给予适当资助,帮助困难群体进入保障网。
如何使用长期护理险?
依据意见,待遇享受上,明确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依申请并通过失能评估认定的,方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支付范围上,明确基金主要用于购买和支付协议机构和人员提供的基本护理服务费用;支付政策上, 明确基金支付水平总体控制在70%左右。支付方式与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相适应。通过实施差别化待遇保障政策,鼓励参保人更多利用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此外,要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以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衔接,形成保障合力。
意见提出,要健全基金管理,明确参照现行社会保险有关制度执行,基金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引入和完善第三方监管机制,加强对经办服务、护理服务等行为的监管。
原标题:助力“老有所守” 社保“第六险”扩大保障范围 石景山区纳入长期护理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