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一群租房租户私拉电线着火,一人被当场烧死!法院判了
2020-08-27 14:39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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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房租户私拉电线,在楼梯口处为电动车充电,没想到深夜电动车起火,导致楼内一名租户被烧身亡。记者近日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经两级法院审理,房东周某、电动车主刘某因犯失火罪,分别获刑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从2011年起,周某就将其位于通州区宋庄镇的一栋自建二层楼对外群租。周某长期放任刘某等租户私拉电线,在院内楼梯口处给电动车充电。
去年8月8日晚上7时许,刘某将电动车放在一层楼梯口处充电,次日凌晨1时40分,电动车发生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周某得知消息后,立刻赶往现场救援,救出两租户,但不幸的是,租户张某被当场烧死。刘某被烧成重伤二级,另有5名租户被不同程度烧伤。事发后,周某赔偿了多名伤者医疗费共54万余元。
周某、刘某被公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认为,周某对租户的安全用电等行为疏于监督管理,导致发生火灾,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失火罪;刘某安全意识淡薄,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亦构成失火罪。
(原标题:拉线充电起火致人伤亡 群租房房东及电动车主均获刑)
来源:北京晚报
本报记者刘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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