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食用农产品上市前需贴合格证
2020-08-20 13:48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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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本市从今年起开始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的蔬菜、果品、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在上市前需贴“合格证”标识。截至目前,全市已有59家规模化生产主体试行了合格证制度,共开出4.4万张合格证。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在严格执行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合格证内容应至少包含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的名称、产地、联系方式以及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承诺内容包括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合格证制度处于试行阶段,不具有强制性,主要是规模化生产主体需要张贴,但这并非意味着没有合格证的农产品不安全,合格证本身更多是一种承诺。现阶段合格证多在生产流通环节出现,接下来大范围推广后有望在超市等终端与市民见面。
(原标题:能追溯生产者 本市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食用农产品上市前需贴合格证)
来源:北京晚报
本报记者:孙云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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