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装修泡汤,法官:延误不算违约,损失各自承担
2020-03-20 13:20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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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一些原打算装修房子的业主不得不暂停施工。在这种情况下,装修合同是该解除还是继续履行?西城法院的法官介绍,因疫情影响延误工期不算违约,出现损失各自承担,或按公平原则分担。
资料图,新华社记者 龙弘涛 摄
西城法院民一庭法官李俊介绍,如因疫情和政府防控措施,正在履行的装修合同不能复工,属于不可抗力。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装修公司不构成违约,工期应当顺延。但是,如果装修公司在疫情之前已经延误工期,那么就不能以疫情影响为由免责,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若双方都没有违约,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没有约定的,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比 如受疫情影响,原材料价格上涨,若合同约定由装修公司提供原材料,并约定了价格,那么这部分损失应由装修公司负担。但如果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过大,装修公司自己承担损失明显不公平,可以由业主分担部分损失。建议业主与承包方保持联系,若对方明确拒绝履行合同,业主应当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