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市总建议:疫情期间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远程办公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对于如何更好地保护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健康,为她们提供更有效的劳动保护,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日前面向各地工会女职工组织发出建议:通过协商等方式,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加强生育保护,结合实际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办公、灵活安排休假及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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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国家卫健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儿童和孕产妇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易感人群,并要求进一步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为新冠肺炎易感人群,孕产妇一旦感染,不方便用药,不易治疗,且病程发展较快。”为此,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向各地工会女职工组织发出建议,可通过协商等方式,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加强生育保护,结合实际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办公、灵活安排休假及工作时间。
2月9日,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已在全总女职工委员会指导下提出相应建议,建议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除通过协商等方式,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加强生育保护,结合实际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办公、灵活安排休假及工作时间,做好疫情期间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外,还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向地方有关部门反映疫情期间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诉求,及时协同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密切关注疫情期间及疫情过后返岗复工女职工权益保护问题,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 王天淇
编辑:tf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