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未成年人者信息将入库,相关行业入职需查询
今天(12月20日)上午,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召开“从严惩处涉未成年人犯罪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发布会上,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通报,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8.06万人,起诉10.07万人,其中2018年全年批捕、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8.39%和6.82%;2019年前10个月批捕、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2.95%和28.63%。最高检严厉惩治重大、多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陕西米脂县赵某砍杀学生案、辽宁前芦岛韩某驾车冲撞学生案、浙江省杭州莫焕晶放火案等案件,检察机关依法快捕、快诉,提出死刑量刑建议,被告人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等部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势力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拉拢胁迫未成年人参与黑恶组织等犯罪活动。被告人吴某等人在浙江省杭州市以实业公司为幌子实施“套路贷”、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诱骗在校未成年学生参与赌博,并实施敲诈勒索,致多名被害人辍学,部分被害人因此试图自杀,检察机关对该案依法从严指控,吴某等12人被判处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据了解,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25万人,共起诉校园暴力犯罪案件6962人。针对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检察机关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对于未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节较轻的,依法引导犯罪嫌疑人向被害人赔偿、道歉,争取达成刑事和解;对于犯罪情节较重的,减持依法惩戒,保持司法震慑。
此外,最高检推动建立惩治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长效机制,加强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建设。
据最高检通报,上海、重庆、贵州、四川等省级检察院先后牵头公安、教育等部门建立了省级层面的入职查询制度,录入有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前科人员信息,要求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在招收工作人员时进行入职查询,以防止有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前科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目前上海已查出10名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工作人员有相关违法犯罪劣迹,均已被清退。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龚志勇介绍,2020年,公安部刑侦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治理性侵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系统治理、整体防范性侵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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