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航运被写入《大遗址利用导则》 日前正在网上征求意见
2019-12-19 14:56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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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遗址利用导则》日前开始在网上征求意见,长达三千余字的导则中,专门提到了大运河通航。本月初,本市发布《北京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及《北京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五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2年)》明确重点游船通航河道的开发,确保通惠河部分河段、潮白河部分河段、北运河通州段实现游船通航,以游船线路串联展示大运河文化生态价值。
王海燕 摄 资料图
大遗址主要包括反映中国古代历史各个发展阶段涉及政治、宗教、军事、科技、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水利等方面历史文化信息,具有规模宏大、价值重大、影响深远的大型聚落、城址、宫室、陵寝、墓葬等遗址、遗址群。大遗址利用可分为遗址价值利用和遗址相容使用两类。价值利用是基于遗址本体、遗址环境、出土文物以及文物价值内涵和相关信息资源等开展的利用活动。遗址相容使用,是不以文物价值内涵传播为直接目的,但依托遗址所在区域的土地、生态资源等开展的利用活动。国家文物局给出了两类利用的“样板”。比如遗址价值利用方式可以包括遗址展示、科学研究、传播教育和产业转化等。相容使用方式可以包括游憩休闲、社会服务、环境提升和产业协调等。围绕大遗址利用调整所在地现有产业结构,还可以形成适合其利用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产业环境。在确保文物安全和文物价值的前提下,延续大遗址既有功能,比如大运河的航运功能,反映大遗址历史演变和功能变迁;或发展生态农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等低能耗低强度的产业,与大遗址价值展示和遗址环境改善相协调。
此次意见征求将持续至今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