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问题由来已久,对未成年施暴者须严惩!家长该怎么做?
时隔7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再次大修。昨天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初次审议。针对社会关注的校园欺凌问题,修订草案予以明确回应。巧合的是,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发布了《关于开展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地立即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尤其要加强对校园周边重点区域、重要时段的排查力度。
校园欺凌问题由来已久,现实更不容乐观。据北京市一中院的统计,自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2009年成立以来,截至2019年共审理校园伤害案件167件。据最高检今年5月发布的数据,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校园欺凌犯罪案件3407人,起诉5750人。这么多未成年人受到法律制裁,更有不知几倍的同龄人遭受过他们的欺凌。
校园欺凌,让学校头疼,让家长心疼。找顽劣孩子家长沟通、找学校反映、求警察帮助,都无法改变校园欺凌现象的大量存在。恐怕这正是“校园欺凌防控制度”写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的立法初衷,草案不仅首次对“学生欺凌”作出定义,更明确了校方、家庭等各方责任。以法律的方式明确对实施校园欺凌者进行惩罚,让顽劣孩子不敢欺负同学,让老实孩子安心学习,还校园健康安全的教学秩序,既能安抚广大家长的心,也赋予了学校管教的责任,更满足了社会长久以来的期待。
将心比心,实施校园欺凌者的父母一定也有担心,自家孩子会不会因此而背上污点以至影响到孩子的一生?怎样才能及时了解孩子的不良动向,做到防患于未然?又该采取何种方法和手段消除孩子的欺凌倾向?他们或许是被不良风气带坏了,耍哥们儿义气,耍威风,刷存在感;或许欠缺家教,任性胡闹惯了。毫无疑问,应对实施欺凌者依法惩戒,但同样是未成年人,他们的权利也要得到充分保障。
值得欣慰的是,从已经披露的审议内容看,实施校园欺凌者并没有被一棍子打死。比如,草案要求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应给予及时的心理辅导和教育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学校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依法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符合毕业条件的,由原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惩罚只是手段,让校园欺凌者感觉到痛并改正错误,才是最终的目的。挽救校园欺凌者,家长、学校和司法部门应当通力合作,及时发现不良倾向的苗头、掌握科学的引导方法、改掉打骂等粗暴教育方式,尽最大努力防止孩子在校园欺凌的路上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