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瘾防治拟写入未成年人保护法,孩子岂能再受电击伤害
今天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将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
据透露,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在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础上增加了许多内容,其中颇受社会关注的,是网络沉迷防治即“网瘾防治”拟写入未成年人保护法。专家据此建议,把禁止通过暴力虐待、胁迫甚至电击等手段“治疗网瘾”写入法条,以立法的方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对未成年人而言,网络已经成为获取信息、学习知识的重要工具。然而一些家长疏于陪伴孩子,再加上游戏等内容具有极大的诱惑性,以致不少孩子养成了不良上网习惯,甚至依赖成瘾。可以说,孩子陷入网瘾,首先家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孩子们心智尚未成熟,三观也未确立,家长如不能正确教育、及时引导,摆脱不了监护人职责缺失的嫌疑。
孩子有了网瘾,有家长情急乱投医,将孩子送入治疗网瘾的机构。此类机构,常用的方法就是电击等暴力治疗。已经是受害者的孩子,又将遭受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折磨。虽说非常之事必行非常之举,可这些接受治疗的孩子受到的却是近乎“非人”和“废人”之举,是不折不扣的二次伤害。通过大运动量帮助孩子去网瘾尚可理解,可限制体位、拳打脚踢,甚至是予以电击,究竟是“面对沉疴须下猛药”的对症之方,还是饮鸩止渴的江湖偏方?因为遭受电击、殴打而导致的悲剧已经发生多起,孩子不仅网瘾没能治好,反而成为暴力虐待的牺牲品,被摧残的身心留下巨大伤痕,甚至付出了生命的惨痛代价。即便是涉嫌违法犯罪的毒瘾患者,在强制戒毒所里,也不会受到这般对待。事实还证明,电击等暴力手段治疗网瘾不仅残忍,其实也几乎无效。很多被治疗机构鉴定为“康复”的患者,一回到正常的环境,不仅很快复发,甚至变本加厉。所以,多年来,舆论反复呼吁,废除电击等暴力治疗方法。
网瘾需要治疗,但需要的是保护性的治疗,而非破坏性的治疗。未成年人沉溺网络固然不好,但暴力治疗则是实打实的恶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明确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虐待、胁迫等非法手段从事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活动。治疗网瘾,离不开科学知识、离不开专业人士,草台班子、江湖郎中信不得。期待立法防治青少年网瘾,也期待立法禁止电击等非法治疗手段。
上医治未病。对更多未成年人来讲,防止网瘾的形成更为重要,也更可行。家庭、学校、社会要携起手来,技术上严防死守、感情上关爱呵护、教育上理性引导,不让我们的孩子只能在虚拟世界里寻找精神慰藉,而又不得不在现实世界里接受暴力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