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交规》让司机不再“背锅”,谁不系罚谁!
2019-09-06 13:35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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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拒系安全带,受罚的只是司机,这项规定一直存在较大争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近日表决通过,并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修改决定,对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200元罚款。
王金辉 制图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使用安全带。但现实中一些乘客不屑于此,况且乘客拒绝系安全带,受罚的只有司机,无疑纵容了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行为,尤其是营运车辆。
此番深圳条例修改的一大亮点,是让司机不再因此“背锅”。根据规定,乘车人不使用安全带要罚款,而营运机动车驾驶人则必须要尽到提醒义务。若车辆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驾驶人未用语音提醒乘车人,则对驾驶人并处200元罚款,这便构成了对司机和乘客的双向约束。
乘客不系安全带受罚应成为常态。在上海、香港等城市,在出租车驾驶员尽到提醒义务后,乘客不系安全带将会自行受罚。但这一做法难以形成执法统一性。比如,“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处罚司机”一定程度存在,而出租车司机的职责是认真开车,对拒不系安全带的乘客,也没法采取强硬措施。
安全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系好安全带不只是司机的责任,乘客也有义务。司乘人员应少些侥幸心理,克服一时不便,为安全增添保障;交警部门严格执法、创新执法,并形成执法常态,真正做到“谁违法谁受罚”,倒逼公众遵法遵规而行。此外,交管执法部门以及媒体也不妨多做些知识普及,让关键时刻安全带就是“救命带”的观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