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北京校园安全新规:围堵学校等校闹行为将被查处
18个相关委办局领到了校园安全责任、“街乡吹哨”机制引入校园安全管理……今天上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发布会,解读刚刚开始施行的《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关印 制图
学校校长直接负责安全工作
新规“新”意十足。北京市教委说,《规定》首次集中明确了市区政府、街道乡镇以及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网信、教育、公安等18个相关委办局的学校安全工作职责,依法强化了学校安全工作的属地责任,形成了工作合力。
同时,《规定》首次建立了由市、区两级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首次建立了由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各相关委办局参加的学校安全联合检查机制,加大了对学校重大安全隐患的执法检查力度;首次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引入学校安全管理,打通了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关键环节。
另外,《规定》还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首次提出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直接负责安全工作;要求学校结合岗位设置,明确其他校级干部、部门负责人及全校教育教学行政后勤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覆盖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校门前100米禁停机动车
新规落地,也有新突破。《规定》明确了学校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部门),按照规定标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保安力量方面,明确提高了学校专职保安员的配备标准。《规定》特别明确,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全面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的监督管理;在交通秩序方面,明确了校园门前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解决了学生上下学安全问题。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依法查处校闹行为,严禁借学生伤害事故,围堵学校、殴打教职工、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
《规定》把安全教育作为重要教育教学内容,纳入学校课程体系。特别明确了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接受能力以及可能遇到的安全风险,增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调重点针对消防、治安、食品、交通、用电、用火和防溺水、防踩踏、防侵害、防暴恐袭击、防黑恶势力渗透、防极端天气、防自然灾害等可能造成伤害的安全威胁,加强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包括组织开展应急救援进校园活动,使学生掌握基本防范技能和自救、互救、逃生能力。
新生入学,安全教育更是被明确为“必修课”。学校要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学后,应开展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帮助新生及时了解学校安全制度规定。《规定》还明确了学校要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建设专门的安全宣传教育体验教室、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安全教育、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开展对教职工和保安员的培训等要求。
此外,学校要开展家校安全共育,引导家长履行监护人义务,对孩子开展家庭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关心关注孩子身心健康,支持配合学校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