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密云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
2019-06-06 10:46
北京晚报
TF003
今天(6月6日)上午,市纪委市监委官网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涉及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违规向业务往来单位借用车辆问题和公款旅游问题。
密云区原卫计委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2013年1月至2018年3月,密云区卫计委处级、科级干部普遍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且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该单位两次办公场所迁址、改造过程中,都未进行整改。2017年12月,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实施后,密云区卫计委主管机关事务的副主任向党委书记、主任任向宏建议对办公用房及时整改,但任向宏仍未安排整改,直至2018年4月密云区纪委监委下发监察建议后,密云区卫计委才整改到位。2018年11月,经密云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任向宏党内警告处分。
密云区新城子镇原党委书记贾志海违规向业务往来单位借用车辆问题。
2012年6月至2015年6月,贾志海在任新城子镇党委书记期间,私自向该镇车辆定点维修单位北京名副实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借用一辆帕萨特牌轿车,作为其本人公务用车。借用车辆的保险费、维修费等费用均由新城子镇政府支出。2018年12月,经密云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贾志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密云区民政局原局长谭凤章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8月底至9月初,谭凤章与其家属4人前往安徽、浙江、山东、江苏等地旅游,期间产生住宿费、餐费、高速费、燃油费等共计17263元,在密云区民政局报销。2019年4月,经密云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谭凤章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