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四月,北京处分厅局级干部38人,查处“小官贪腐”95人
2019年1至4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879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6120件,谈话函询1114件次,立案1105件,处分841人(其中党纪处分723人)。处分厅局级干部38人,县处级干部138人,乡科级干部196人,移送司法115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87人,“小官贪腐”95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614人次,增长19.1%。其中,第一种形态3658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9.3%;第二种形态631人次,占13.7%;第三种形态156人次,占3.4%;第四种形态169人次,占3.6%。
(原标题:前四月,全市处分厅局级干部3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