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承父业?父亲还在服刑,女儿女婿也“进去”了
十几年前,父亲因走私象牙被判无期徒刑
去年女儿女婿“子承父业”
又购入32公斤犀牛角
转手卖给国内的买家赚取差价
结果被海关缉私侦查员查获
经鉴定
这批犀牛角价值高达821万余元
5月6日上午
西城法院判决:
夫妇俩被判有期徒刑13年和9年
2018年4月26日,北京海关缉私局侦查员根据线索,在朝阳区华侨城小区北侧,拦住一辆别克商务舱轿车。侦查员打开车后备箱内摆放的两个行李箱,里面竟是用保鲜膜包裹的19块犀牛角。车上的三个男人,正是这批犀牛角的买卖双方。
在审讯中,双方交代了买卖犀牛角的经过。买主陈某是做生意的,酷爱收藏。去年春节前,老乡林某告诉他,北京的文玩商人侯某在卖“黑料”(即犀牛角),问陈某要不要。陈某知道犀牛角珍贵稀有,想买回来收藏,便答应与林某一起合资购买。
在此后几个月里,两人总共从侯某处购买了十几块犀牛角。双方商议,陈某、林某二人来北京取货,自行带回福建。为了躲避检查,陈林二人订好了大巴,准备通过大巴将犀牛角运回老家,两人刚坐上侯某的车准备去大巴站,就被查获。
如此大量珍贵的犀牛角,侯某是如何得到的呢?这还要从侯某的岳父说起。侯某的岳父于2001年因走私象牙被判无期徒刑,至今仍在监狱服刑。2015年,通过岳父朋友的介绍,侯某和妻子认识了一个外国人,对方听说他们夫妻在做文玩生意,便自称有犀牛角,问他们有没有渠道出售。
侯某说,文玩生意不好做,他们夫妻又买了新房,还贷压力大。在得知林某二人想买犀牛角后,他据想通过倒卖赚点差价。收到陈某、林某二人的汇款后,妻子辛某换出外币,再约外国人见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些犀牛角以总计260万元的价格卖给林某、陈某二人,侯某夫妇能赚几十万元。
经鉴定,此次查获的19块犀牛角,重达32.871千克,属非洲犀,涉案价值821万余元。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
侯某、辛某夫妇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且系共同犯罪;林某、陈某二人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均应予以惩处。
鉴于四名被告人属于犯罪未遂,依法可从轻处罚。辛某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可减轻处罚。侯某、陈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林某当庭能表示认罪,也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处侯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6000元;辛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8000元;买家林某被判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6000元;陈某被判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