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评出6113家A级劳动保障诚信企业 创新治欠保支长效机制
年根底下,拿到工资回家过年是每个劳动者最大的心愿。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近年来,本市治欠保支工作更加贴近市场主体需要、更加有效服务劳动者,呈现出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良好态势,依法保障了劳动者“劳有所得”,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盘活17.5亿沉淀资金
2018年,为适应“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本市创造性地推出了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办法,对于三年内无拖欠工资行为的优质信用企业还可以免办保函。这项做法既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又盘活了2008年以来企业缴存的17.5亿的沉淀资金,得到了市政府、人社部的充分认可,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
同时,2018年还联合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扩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覆盖面,要求本市和外埠建设施工企业全部参加;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账管理制度,截至2018年底覆盖率已达80%以上;对于政府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工程款未足额结算的,企业先行准备其未结算额度的25%作为农民工工资备用金”的要求,实现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连续两年“零欠薪”目标。
2018年处理1.8万余欠薪举报案件
为使农民工维权更加便捷、高效,2016年以来,全市不断改进方式方法,进一步畅通全方位、无障碍的举报投诉渠道。一是出台劳动保障监察接待跨区域投诉举报案件管理办法,在本市范围内推行跨区域案件接待,劳动者可以在本市任何一个窗口进行投诉或举报,打破过去劳动者只能在工作地投诉的限制。通过网络平台,由市级劳动监察部门统一流转,截至2018年底已流转案件309件。二是积极受理12345、12333、微信、微博、来信等方式的案件受理工作,形成了“一点投诉、全市联动”体系,真正让老百姓投诉“有门”,2018年受理并处理1.8万余件。三是针对年龄大、文化程度低、投诉过程中说不清情况的特殊人群,劳动监察机构派人、派车,通过现场指认解决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2018年,房山、大兴等区处置类似案例6件次。与此同时,本市建立了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2017年以来,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恶意讨薪”案件取证难、认定难问题,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合公安机关、市检察院三分院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了规范、高效地完成案件移送工作,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7件,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2起、处理滋事违法人员152人,有效遏制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恶意讨薪等违法犯罪行为。
全市企业评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
2016年起,本市积极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切实让失信企业无处可循。一是开展企业诚实守信评价。2018年建设开发了北京市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系统,对全市22170家企业进行评价,其中A级6113家、B级15976家、C级81家。根据评价结果,实行了分类分级动态监管。A级企业三年内如果未被投诉或举报,可以免除检查;B类企业,三年内只开展书面审查;C类企业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二是实行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2018年分两次公布了44家重大劳动保障违法企业名单。
三是实行建设工程领域不良信用信息社会公布。对23家企业及173名个人纳入我市工程建设领域通报范围,并在津冀两地进行了通报。
四是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黑名单”作为最为严厉的惩戒办法,由31个部门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惩戒措施达30项,累计已推送3家欠薪企业列入“黑名单”。同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信息网”推送784件处罚信息,并将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北京”网站以及各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公示。通过实施上述措施,有力震慑了违法企业和个人,净化了劳动用工环境,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
违法用工情况京津冀三地通报
推动京津冀三地劳动监察协同监管,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具体实践,也是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自2016年开始,本市主动与河北省、天津市人力社保部门精准对接,加强跨区域合作。一是实现“一点投诉、三地联动处理”。出台《京津冀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协查办法》、《京津冀拖欠劳动者工资异地投诉办法》,减少跨地区案件流转审批层次,提高办案效率。截至2018年底,三地流转案件70件,为劳动者就近就地维权提供了方便。2018年11月,与河北省制定实施《京津冀劳动保障监察跨区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置办法》,目前两地已协同处理跨区域群体事件8件,有效维护了区域社会稳定。
二是强化京冀重点工程劳动用工监管。与河北省签订《京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协助框架协议》,明晰了管理权限,保障了大兴国际机场、冬奥场馆等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是建立京津冀异地违法用工情况通报制度,加大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力度,目前已将工程建设领域的57家不良信用企业、212名不良信用个人信息通报给天津市、河北省,实现信息共享共用,让不守法企业或个人在三地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