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检察厅一分为三 最高检解读:为满足办案需求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谈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民事行政检察厅一分为三的原因时表示,满足办案需求是根本考虑。
3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副检察长童建明介绍最高人民检察院改革内设机构,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关情况。有记者在会上提问,此次改革将原来民事行政检察厅一分为三,分别是民事检察厅、行政检察厅和公益诉讼检察厅,这样改革的依据和考虑是什么?
张军表示,改革前,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只是由一个民事行政检察厅负责。“重刑轻民”“重刑事轻行政”的问题客观存在。刑事检察机构有侦查监督、公诉和公诉二厅,还有刑事执行检察厅,一共是四个刑事检察机构。负责民事行政公益检察的机构只有一个。民事申诉案件,过去几年大幅度上升,远远超过了刑事申诉,行政申诉也有上升。公益诉讼检察2016年、2017年经法律赋权试点,2017年6月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修改,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能。很明显,民事行政检察厅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新时代对检察机关职权行使的需求。
张军指出,面对这样一个现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动从供给侧进行改革,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把公益诉讼检察专门分立出来,得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高度认可。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在去年8月份同意分设,增设一个公益诉讼检察机构。人民群众有那么多的申诉案件,我们现在积压的案件有几年前的、有十几年前的,民事行政检察厅不能够适应需求。因此我们进行分设,根本考虑就是办案的需求,满足人民群众追求公平正义的需求,落实民主法治,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我们做了这样一个调整。
机构调整了,检察官数量能够满足吗?检察官的能力能够跟上吗?张军表示,这就是机构改革以后今年需要逐一去解决的问题。人,我们自己学习培养,还从下级检察机关遴选、从有关部门去选调。能力,自己建设的同时,我们在去年5月份设立了民事行政案件专家委员会,有103人,由全国律协专业委员会选择经验更丰富的律师来担任,还有退休法官、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有法律这方面专业知识的代表。我们选择他们参加到这个专家委员会里来,在为我们办案提供相关咨询意见的基础上,帮助把握哪些案件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哪些案件虽然有问题,但是可以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去纠正;哪些案件没有任何问题,应该给予维护,维护好人民法院的司法最终裁判的权利,该维持的,去做好维持的工作。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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