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老年人住院 独生子女或可享15天带薪护理
2017-10-18 10:30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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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8日讯,日前,云南省政府法制办官网公布了《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提出: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这对于独生子女来讲无疑是一项利好。我们最担心老人生病,两个人又要工作又要陪护,真的太累了,如果有陪护假,我们也能减少些后顾之忧。”张先生两口子表示。他们是典型的80后,“双独”家庭、4位老人、两个孩子。就在上个月,张先生父亲和岳父同时生病住院,虽然不是大病,但身边也不能缺人,他和妻子两人商量着分班照顾,同时还要接送孩子,几天下来就像是脱了层皮。
草案还明确,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的义务,对无收入或者低收入非共居老人,赡养人应当按月或者按约定时间给付赡养费。而且赡养人不得违背老年人意愿将老年夫妻分开赡养。即便是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也应当经常看望或者以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老年人。养老机构有权要求赡养人或者家庭成员前往看望,对连续3个月以上未看望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可以向赡养人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提出督促其前往看望的建议。收到建议的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督促其前往看望。
此外,对于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违背老年人意愿,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不得骗取、窃取或者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
16日,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举办的2017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今年9月,全省社会养老床位增加到14.3万张,与2012年底相比,全省养老床位的数量翻了一倍。(据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