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9月1日起采集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 境外正常交易不会受阻
2017年6月5日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6月2日发布的《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自9月1日起,银行要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新规定不涉及个人外汇政策调整,消费者不用担心自己在境外正常的交易行为受阻。
外汇局指出,当前,银行卡已成为个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支付工具。据统计,2016年境内个人持银行卡境外交易总计超过1200亿美元。国内现行银行卡境外交易国际收支统计主要采用总量统计模式,随着国际协作中有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应对税基侵蚀等要求的增加,银行卡跨境交易统计在金融交易透明度、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开展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不涉及银行卡境外使用的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外汇局将继续支持和保障个人持银行卡在境外经常项下合规、便利化用卡。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发卡金融机构报送,个人无需另行申报,不增加个人用卡成本,外汇局将依法保护持卡人信息安全。
目前我国公民每人每年的购汇总额是等值5万美元。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2016年3月公布的2015年涉外银行卡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居民境外刷卡支出1330亿美元,其中主要是购物消费,支出金额为836亿美元,占境外刷卡支出总额的63%。针对部分银联卡持卡人在境外频繁、大额提现等异常现象,外汇管理局于2015年9月就发文规范境外提取现钞额度管理,每卡每日不超过等值1万元人民币,同时自2016年1月1日起,每卡每年累计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这些政策在反洗钱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
我爱卡论坛总编董峥解释,外汇管理局刚刚发布的规定对正当消费者的境外消费而言丝毫不受影响。“境外用过信用卡的消费者就会知道,信用卡的账单都是按月结算的,待账单出来加上还款期,对交易具有延迟性,也就是说资金已经通过交易方式完成支付,再行监控的意义就不大了。因此,之所以要求发卡银行实施每笔超限交易报送,主要是外管局能够及时关注到一些非正常的大额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