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老人被撞倒 经初检肇事司机未被检测出毒品和酒精成分
2017-04-24 19:56
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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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福利院老人被撞倒”的报道引发关注,据中新网4月24日报道,据四川省都江堰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今日上午8时许,都江堰市社会福利院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6人受伤,其中1名老人抢救无效死亡。经查,伤者系都江堰市社会综合福利院老人,外出时被一轿车撞倒。目前,肇事司机南某某及肇事车辆已被控制。经初检,肇事司机未被检测出毒品和酒精成分,血样已送检,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针对该事故,一位财产保险公司车险部负责人对金融界保险频道表示,车祸导致人员伤亡,车主一定要把救人放在第一位,事故处理第二位:首先要拨打以下三个电话:120、110和保险公司报案电话,不懂急救知识切勿妄动伤者;其次,是保护好现场,做好证据留存工作。在交警到来之前,拍照取证,收集好现场证据和证人联系方式等。如伤者受伤较轻,可通过交警或保险公司在事发现场进行快速处理。
按照《保险法》相关规定,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时效期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两年以内;伤者则在治疗终结后一年内有权向车主(侵权方)提出索赔。车险人伤案件的相关索赔项目包括:有医药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补助金、死亡补助金、丧葬费、住宿费、残具费、精神损失费等项目。上述费用中依法由车主承担的,保险公司将按照保单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但超出保险额度范围的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承担。
该专家对金融界保险频道还表示,每年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事件不断发生,约有20%的车祸会涉及到人员伤亡,由此给受害者家庭带来的伤害更是难以想象的。伤痛可能无法抚平,只能在金钱上给予一定补偿,让其家人的生活不至于陷入经济困难,建议个人常年购买意外保险,一旦风险来临时能够获得更多的经济赔偿。(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