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拟将行政拘留执行年龄将至14岁:民警办案太“憋屈”
2017年2月20日讯,行政拘留的执行年龄,需要从现行的16周岁降低到14周岁吗?公安部日前公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中,第十一条中“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石激起千层浪。
几乎每一个未成年罪犯背后都有个不良的生活环境——破碎的家庭、失败的教育、紧张的亲子关系。
记者连日采访多位律师、法官、公安民警和青少年教育专家,对于降低行政拘留年龄、强化对18岁以下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各方态度几近截然对立。或痛感青少年犯罪“高智商化”趋势日益清晰,已经严重侵害社会利益,而现行法律却对此束手无策;或认为现有法规中,对诈骗、计算机犯罪等非直接暴力犯罪过于宽容,从现实情况看已经有必要“加码”;或指出“青少年违法犯罪惩戒机制缺少重要的中间环节”,加重处罚未成年人只能“让他们提前进入更大的染缸”,争论十分激烈。
民警:未成年人高智商犯罪并不罕见
“憋屈。”2月15日,在市公安局“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发布会”上,刑侦总队十支队副支队长王琪这样形容多次破获重大电信诈骗案件之后,一线侦查员的心情。“努力了好几个月,奔波几千公里,抓到了主要嫌疑人,发现只有十五六七岁,怎么办?取保,放人。”
类似的“憋屈”,也经常出现在市公安局网安总队民警们的心里。一位网络案件侦办高手告诉记者,在危害巨大的网络犯罪和电信诈骗犯罪当中,未成年人嫌犯早已是一股完全无法小视的力量。“有的时候我们还没抓到他们,仅从侦办过程中掌握的细节和他们在网络上留下的痕迹,就明显感觉到对方的计算机水平不得了,老实说,其中有的人,我比不上他们。”
年纪小、好钻研、学历低、在四五线小城市或者农村乡镇的网吧里干过网管……若是给这些在网络上呼风唤雨的高手们画像,以上这些都是重要特征。在前不久侦办的一起案件里,民警发现,一大帮二三十岁的网络犯罪“下线”,恭敬地称呼他们的上线,一个十七八岁的高手“老大”,各种“跪舔”之态不一而足。
网安总队民警对记者讲述了办案“临门一脚”,破门而入准备抓人之前一刹那的盼望:“出现在我们面前的这个人,哪怕是个半大小子,一定要满18岁啊!”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是在实践中,一些并未使用直接暴力的犯罪行为,如诈骗、计算机犯罪,多数情况下能够采取的措施就是“取保候审”,嫌疑人并不会被关押。对一线办案人员来说,案子虽破,嫌疑人却不能被处理,既打击士气,又增加担心。“难道被我们发现了一次,教育了一次,这些人就能洗心革面,从此放弃犯罪?”
目前,在各级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多数仍然是单纯暴力性犯罪。但即使是这些案件,部分未成年人表现出的不亚于成年人的冷静和凶残仍然令人不寒而栗。
犯罪时17岁的四川人冯某,在朝阳区黑桥村暂住地,见邻居家5岁的小弟弟中午来自家玩耍,忽然想起了《法治进行时》里播放过的绑架案,“绑架来钱多快啊”,一个念头闪过,他突如其来地把孩子弄倒在地上,捂住他的口鼻,见他停止挣扎,就准备出去买安眠药给他灌进去,结果刚松手,孩子已经坐起来,看着他。于是再动手捂住,又随手拿过一个套袖塞进他嘴里。
孩子死亡后,冯某发现他的鼻子往外冒淡红色的气泡,怕流到地上,又用一个沃尔玛的白色塑料袋将男孩的头套上。这些事情办完了,他出门买电话卡,又写下“孩子在我手里,想要孩子打1820xxxxxxx,报警的话就等着收尸吧”的字条,扔进了邻居家里。但是勒索的过程并不顺利,孩子父亲给他打来电话,他让对方到大山子一带交2万赎金,但对方并没来。
令人诧异的是,根据冯某父亲提供的证言,案发当天晚上,他下班回到家,没发现有任何异常,一家三口在一起看电视到夜里11点,冯某和往常一样回到房间睡觉去了。落网后冯某本人供述说,其实在这个时候,男童的尸体就藏在床下。他在次日凌晨1时许,确定家人都睡觉了,他起床,把尸体从床下拉出来,抱着出了家门,顺着铁道外围墙走出几百米,看见有一幢房子和墙中间有块空地,就把尸体扔了进去。
最终,北京二中院一审判处冯某无期徒刑,赔偿死者家属61.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