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同学嘲笑女生刺死2人重伤1人 积极赔偿获谅解
2016年12月13日讯,梦婷婷,一位刚刚过完18周岁生日的高三女孩,亲手将一位同学及同学的弟弟杀害,并将另一位同学刺成重伤。迎接她的原本应是美丽的大学校园,而如今面对她的却将是死神。面对这个造成“二死一重伤”的死刑判决,二审辩护律师孙中伟将这个女孩带出绝境,为她找到一条死刑改判的生路。
好友玩笑伤了她脆弱的自尊
梦婷婷,出生在南方的一座美丽的海滨城市。父母离异后,年幼的梦婷婷与母亲一起生活。虽然成长于一个单亲家庭,婷婷从小就非常懂事,喜欢看书,语文成绩非常好,写的作文常常被老师作为范文在班上朗读。
王琳、李丽与梦婷婷从上初一开始就是同班同学,三年的初中生活下来她们成了形影不离的闺蜜。之后,她们又一同考上当地的一所重点高中,幸运的是她们仨又分在了同一个班。
从高二下学期开始,面对巨大的高考压力,紧张的梦婷婷开始患上神经衰弱,时常会彻夜失眠,白天又精神恍惚地无法集中精神听课。梦婷婷是那种文理偏科非常严重的学生,语文、政治、历史等科目成绩优异,而数学是自从上高中后各类大考小考基本没考及格过。
进入高三,梦婷婷感觉压力愈来愈大,吃不下也睡不下,心中的苦闷也无人倾诉。一次数学模拟考试前一夜,梦婷婷因高度紧张而失眠,她害怕自己这一次又不能及格。第二天早上,梦婷婷开始拉肚子,她硬撑着走进考场,但在考试时间还没过半时,她没能来得及向监考老师打招呼就跑出去上厕所,等回来后发现监考老师已经把她的试卷收走了。
公布考试成绩时,梦婷婷的数学成绩只有24分,成为班级倒数第一。原本就自尊心极强的她感觉无地自容,仿佛全班同学都在嘲笑她。同桌的王琳忍不住开起梦婷婷的玩笑,在全班人面前说她考试时去厕所是因为拉肚子。
买刀找机会报复致二死一重伤
因自己平日成绩不如王琳,曾多次受到王琳的嘲笑,自尊心受伤的梦婷婷内心萌生了一个复仇计划。表面上,梦婷婷继续维持着与王琳的亲密关系,甚至自己18岁的生日也请来王琳、李丽与她一起过。
一个暖冬周末,在图书馆内紧张地自习一上午后,梦婷婷主动约王琳去逛街,坐在后排的李丽说要一同去。逛到下午两点左右,三个女孩都觉得累了,肚子也有些饿。李丽提议去她家休息、做饭吃。三人来到李丽家,此时李丽的父母不在家,只留下上初二的弟弟在家做作业。
想到李丽也同王琳一起嘲笑过自己,梦婷婷趁王琳上厕所之际,先是拿出包中的手机数据线勒住李丽的脖子,然后用折叠刀朝李丽的背部刺去……听到李丽的惨叫,王琳和李丽的弟弟分别从厕所、卧室奔出来,梦婷婷转身又朝王琳身上捅去,在一旁阻止的李丽弟弟也被捅伤。在四人的拉扯中,李丽夺下梦婷婷手中的折叠刀,并打电话报警。而梦婷婷感觉刚才像做一场梦,梦醒了她又累又乏,竟跑到李丽的床上蒙头睡觉,直到赶来的警察将她抓获。
李丽在被送往医院抢救后活了过来,但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而李丽的弟弟和王琳当场死亡。当这个消息传到校园,老师和学生们无不震惊,王琳和李丽的父母悲痛欲绝。
对罪名提出异议一审获死刑
2015年1月,梦婷婷在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小小的个子,一头齐耳短发,站在法庭上的她仍是一副学生模样。
对于犯罪动机,梦婷婷称,因为成绩不理想,王琳总是嘲笑自己,所以“想教训一下她”。“凑巧”那天在李丽家作客,李丽和她的弟弟才会受牵连。
检方认为,梦婷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两位死者的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索赔共150多万元。
对于检方指控的罪名,梦婷婷的辩护律师提出异议,称其行为应视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梦婷婷的父亲表示,如果法院肯留女儿一命,自己哪怕倾家荡产,也要对受害人进行补偿。但受害人一方拒绝调解。
最终,法院一审判处梦婷婷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虽然深知女儿罪孽深重,但这样的结果还是让梦婷婷的母亲难以接受,“女儿还太年轻,不能不给她悔改的机会啊!”她北上找到孙中伟律师,希望能挽救女儿的性命。
接受委托后,孙律师立即赶往这座南方城市,在看守所见到了梦婷婷。进入看守所的这段时间内,梦婷婷头发大把大把地掉,她的精神抑郁比之前更严重了。
案发后,她的父亲曾提出,女儿患有精神疾病,有就诊记录和服药记录,家族中也有几人患有精神疾病。但侦查机关做过司法精神病鉴定,认定梦婷婷作案时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孙律师表示:“我在会见梦婷婷的过程中,明显感觉她精神逻辑混乱,无法正常交流和表达。二审过程中虽然我们多次向法院提出申请,但也无法启动重新鉴定程序。”
积极赔偿死伤者二审改判死缓
面对二审承办法官,孙律师表达了其对梦婷婷没有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判断意见,她无法正常地参加法庭的审判、不能正确的理解法庭讯问,无法逻辑清楚地向法庭表达和陈述自己的意见。此外,孙律师还申请法官亲自去提讯梦婷婷,让法官通过直接提讯确信梦婷婷精神并不正常。
二审第一次开庭时,省高级法院决定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开庭,梦婷婷被法警押上法庭,看到母亲后就放声痛哭。面对法庭讯问,梦婷婷逻辑混乱,无法正常表达,庭审无法正常进行。孙律师向法庭提出诉讼中止、延期审理的申请,等梦婷婷精神恢复正常些再开庭,十多分钟后,法庭宣布同意延期开庭。一个多月后,第二次开庭顺利进行。
庭审结束后,孙律师多次和法官沟通,建议通过调解赔偿被害方家属获取谅解。
“根据最高法相关的司法解释,被告人或被告人的家属积极赔偿的,可以作为悔罪表现的一种方式,可以从轻判决。”孙律师说:“一审时,受害人家属拒绝调解,二审期间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
梦婷婷的父母深知女儿对两个家庭造成的伤害,愿意积极赔偿。通过半年多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受害人一方出具谅解书,这给了梦婷婷改判的希望。
2016年4月,省高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处梦婷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她的命终于保住了。
反思1:心理问题
孙中伟律师表示,面对高考压力,学生的亚健康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患有抑郁症等心理疾病的学生越来越多。此外,梦婷婷来自单亲家庭,虽然表面上看起来非常懂事,其实内心是非常脆弱和不自信的。这些心理问题需要得到社会学校和家长的重视和疏通。
反思2:鉴定滞后
“近年来,我所接触的多位被告人,他们的精神表现都已经明显不同于常人,其犯罪动机完全不符合正常的逻辑和常理,但法医鉴定其依然为正常人。”孙中伟律师认为,如今,司法精神病鉴定已经越来越无法适应现实的需要,对于都市中大量白领的抑郁症、亚健康、精神长期受压抑后所引发的犯罪,其不应当完全等同于正常人,不应当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至少应当有所注明和区分,便于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在一般情况下不应适用死刑。(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