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名义出台产权保护顶层设计:哪些人吃了定心丸
2016年11月28日讯,11月27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甫一出台,就以“重磅”之姿登上话题热议榜。这是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的产权保护顶层设计,规格之高非同一般。同时,它又很接地气,精准对接了社会关注的疑点、痛点、难点,几乎和每个人的身家有关。
住宅70年使用权到期了,房子还是你的吗?
有违规经营记录的,会影响下一次投资吗?
遭遇“新官不理旧账”,有什么办法应对吗?
民营企业家吃了“定心丸”,《意见》不仅提出“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同时指出“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科研人员收获“大礼包”,《意见》提出“提高侵权法定赔偿上限”“探索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政府官员多了“紧箍咒”,《意见》明确“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公民个人也有了新盼头,《意见》提到,将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社会所关注的重要产权问题,得到了系统而明确的回答。
“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早在几千年前孟子便谈到了恒产之于定国安邦的作用。人活一世,无论住有所居等安身立命的朴素愿望,还是筹资实业等干事创业的雄心壮志,无时不在与各种产权打交道。对未来有一个稳定的预期,很大程度上就在于产权是否可期、是否明晰。
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保护好产权是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保证。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在换挡、新旧动能在转换、结构调整有阵痛,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要有效应对各种挑战、保持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必须不断提高国家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在这其中,如何稳定社会预期、增强社会信心尤为重要。而自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们在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但薄弱环节和问题仍然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等时有耳闻。再加之,如今我国社会财富不断积累,中等收入群体日渐扩大,人们对产权安全性的要求也变得越来越迫切。
其实,这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三年多前,全面深化改革启动之初,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改革是由问题倒逼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关键是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关键问题进一步研究思考。显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产权制度”就是重大问题之一。
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纲领性文件中,有一条专门谈“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明确指出:
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适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经过三年多酝酿,“纲领指导”已经形成《意见》,全面深化改革的步子渐渐向前迈进。下一步,在改革进入“施工高峰期”后,《意见》如何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变成更多可操作性的举措,人们寄予厚望。从产权制度着手,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当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形成,当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当政府效率和效能进一步提高,当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实现,不也正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最为生动的表现吗?(田闻之)
原标题:【论道】有恒产者有恒心,“产权保护”这颗定心丸可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