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前抢栽600颗银杏树 村支书骗补偿款获刑7年
2016年11月21日讯,今年8月,市纪委曾通报门头沟区永定镇石佛村村支书王刚,伙同他人在自己承包的果园内栽种了600棵银杏树,骗取补偿款达268万元的案件。记者今天上午从门头沟法院获悉,被告人王刚因犯贪污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市纪委曾通报门头沟区永定镇石佛村村支书王刚,伙同他人在自己承包的果园内栽种了600棵银杏树,骗取补偿款达268万元的案件 图文无关
据悉,王刚今年50岁,案发前系门头沟区永定镇石佛村的党支部书记。据检方指控,2013年5月,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启动对永定镇石佛村的土地征收工作,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的王刚受镇政府委托负责对本村住宅及非住宅的房屋、附属物的权属确认工作。
据悉,王刚承包了村里的一处果园,其中有些苹果树和梨树,但有一部分果树已经死了。作为拆迁工作的负责人,王刚提前便已获知本村要拆迁的消息,其为获取拆迁补偿款,欲在其果园内种银杏树。
但是,门头沟区政府曾发布通告,重点地区(包括永定镇)自2013年3月15日起一年内禁止新栽植树木,违反规定新栽树木一律不予补偿。
“2013年三四月份,我知道要拆迁了,就四处打听种树的事情,后来我找到高某(另案处理),问其有没有便宜的树苗,高某告诉我说可以换成银杏。”王刚说,之后,他又通过高某认识了卖银杏树的兰某(另案处理)。三人一拍即合,商定好日后要共同分割拆迁补偿款后,由王刚出地,兰某买树种树。2013年五六月间,在拆迁期内,兰某等人在王刚的果园内种了600棵银杏树。
该村的拆迁评估开始后,高某联系该项目评估人员姜某(已判刑),王刚、高某二人让姜某提高银杏树的评估价格,并向姜许诺好处,之后姜某将其中部分银杏树的评估价格提高。
“高某让我把王刚的银杏树评估价格做高些,不会让我白忙活。按规定,直径18厘米的银杏树每棵补偿4800元,直径15厘米的补偿3800元,我在认定王刚的600棵银杏树的时候,给王刚多认定了一些4800元一棵的树,最后一共给王刚认定了400棵4800元的和200棵3800元的。”姜某供述说。
法院审理查明,王刚作为该村负责权属确认的责任人,明知按拆迁政策规定这600棵银杏树不应确认,但仍予以确认,使得600棵银杏树获得拆迁补偿款人民币268万元。
后王刚分得134万元,高某分得64万元,兰某等人分得60万元,姜某分得10万元。
案发后,王刚家人退赔的赃款134万元。法院经审理最判处被告人王刚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