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继承人六旬老太继承却难办 诉讼却没有被告
2016年11月14日讯,作为家中的小妹,齐大妈十几年如一日照顾母亲和两个哥哥,在亲人相继离世后,齐大妈却在继承问题上犯了难。虽然宅基地上的房屋是齐大妈出资所建,但宅基地在侄子名下,齐大妈无法完成法定继承。最终通过司法确认程序,齐大妈作为唯一继承人,成功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产。
在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渐渐步入老年时代,唯一继承人如何继承,几成一道司法难题。通过司法调解并获法院确认,不失为一种省时省钱并且行之有效的法律手段。
困惑
家中唯一继承人 却没法办理继承
齐大妈已经年近六旬,她有两个哥哥,大哥是智力残疾,二哥是肢体残疾,生活都难以自理。由于父亲早逝,为了照顾两个哥哥,齐大妈从小就跟着母亲一起撑起了这个家。
二哥成年后成家立业,但不幸的是,二嫂在生下小侄子仅仅四个月后就因病去世,留下嗷嗷待哺的孩子和残疾的丈夫。当时正值芳龄的齐大妈便又将二哥和侄子接回家中,尽心照顾。
几年后,齐大妈也成了家,但她依然照顾着自己的家人。十余年间,二哥、母亲、大哥相继离世,齐大妈便将失去父母的侄子当做亲儿子抚养。虽然侄子也有轻度的智力残疾,但齐大妈从未对他另眼相待。
这十几年,一家数口的生计都压在了齐大妈的肩上,每天她早出晚归地侍弄家里的一片苹果园,闲暇时摆摊卖苹果维持生计。好在儿子十分孝顺,丈夫也老实可靠,帮齐大妈分担了不少生活上的压力。
“确实辛苦,每天不到四点就得起床忙这忙那,不过大家都特别照顾我。”齐大妈对亲朋好友和村里的照顾十分感恩。
前不久,齐大妈的儿子顺利考上了大学,侄子分到的宅基地上也建好了新房。本以为生活终于可以轻松一些的齐大妈,却得到了一个噩耗--侄子意外在运河中溺水身亡。
“新房刚搬进去不到一年,没想到……”齐大妈不住地叹息。
料理了侄子的后事后,齐大妈却面临着一个棘手的问题。目前侄子已经没有法定继承人,而当时这处宅基地上的房屋是齐大妈出钱修建的,因此齐大妈有权继承这处宅基地。但齐大妈与侄子并非近亲属,不属于法定继承的情形,侄子也没有立遗嘱,继承手续该如何办理就成了一个大问题。
难题
诉讼却没有被告 打官司费时费力
带着相关手续,齐大妈跑遍了村委会、派出所、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但碍于两人的姑侄关系,继承手续难以办理。
面对这种情况,齐大妈通常可以选择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裁判文书确认能否继承房产。但在这起案件中,齐大妈可以作为原告,却找不到合适的被告。
昌平区法院小汤山法庭副庭长朱宗帅表示,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时有发生。在国外,由于公证体系、律师系统的成熟,当事人可以通过公证书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解决唯一继承人的继承问题,但在我国,目前相关法律并没有实际规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采取变通的方法,将家中其余与继承有利害关系的人列为被告。
“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争议,法院实质上是承担了非纠纷的化解,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诉讼爆炸’。”朱宗帅表示,作为司法机关,法院的职能本是解决当事人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如果达成和解,便不需要再进行诉讼。
作为家中的唯一继承人,对于其继承权,亲属通常并没有异议,但由于银行、房屋管理部门等需要当事人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当事人只好求助于法院。一些当事人在起诉后还会直接向承办法官表示,不需要进行诉讼程序,双方可以直接调解。
此外,由于诉讼程序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从立案到开庭、宣判、执行,前后可能需要历时几个月。同时,如果继承的遗产数额较大,例如房屋、大额存款等,当事人所需缴纳的诉讼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经人指点,齐大妈得知,人民调解机构也可以帮助她解决这个难题。于是,她找到了小汤山司法所。
破解
免费调解解决难题 一周拿到法律文书
小汤山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常常能接到类似问题的求助,由于80后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亲人逐渐年迈,家中只有唯一遗产继承人的遗产继承问题逐渐凸显。
说明来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查验了齐大妈所携带的相关材料。其中,村委会、镇政府以及派出所开具的情况说明能够证明,齐大妈与侄子的身份关系、出资修建房屋的情况以及她是唯一有权继承人的情况。
在核实情况后,司法所为齐大妈出具了调解书,确认了齐大妈继承侄子名下的七间房产,家中的其余亲属不再享有继承权。
事实上,作为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只要在双方签字的调解书上加盖公章,调解书就可以生效。但由于人民调解并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如果当事人有需要,可以申请对人民调解书进行司法确认。
朱宗帅表示,司法确认程序属于法律中的特别程序,虽然也需要当事人来法院进行立案,但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会在立案后15日内确认调解书有效或无效,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定书。在实践中,法院通常在几日内即可作出裁定。
短短一周后,齐大妈就顺利拿到了法院的裁定书,法院确认了齐大妈的继承权。相比于普通诉讼程序,司法确认的效率显然更高,同时,人民调解组织和法院在这一过程中均不收取费用。
然而在实践中,相比于诉讼案件的立案数量,司法确认程序显得十分“小众”。朱宗帅认为,这是由于老百姓对司法程序比较了解,更信赖法院的审判、执行,而对人民调解的了解不足所导致。
现状
多是派出所介绍来的
人民调解需要被了解
小汤山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接待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多是由各派出所或乡镇政府“介绍”来的,直接找到司法所的寥寥无几。去年,刘先生在因继承问题求助小汤山镇政府时,被工作人员介绍来到司法所。
上世纪70年代,刘先生被父母送养给同村的史某夫妇。虽然刘先生对史某夫妇以爷爷奶奶相称,却并未办理相关领养手续。在相继为老两口养老送终后,刘先生想取出爷爷账户中的住房补贴,便跑了派出所、民政局、城建、公证处等多个部门,历时一年半却仍没能办成。
根据最高法院1984年的司法解释,虽然刘先生没有正式的收养手续,但经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养子女长期生活的,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而养父母和养子女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对刘先生列明了需要补齐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材料齐全后,通过司法确认程序,在两周内成功为刘先生解决了难题,结束了他一年半的奔波。
“从调解的专业性和效率来说,人民调解组织是更能够有效化解纠纷的。”朱宗帅表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更能促进争议的尽快、有效解决。
在提升纠纷解决效率的同时,朱宗帅认为,也应加大对虚假陈述、虚假调解的惩罚力度。如果因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侵害到了案外人的利益,案外人可以通过申请撤销调解协议的途径进行救济。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司法确认申请,应当在三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双方当事人同时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受理并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司法确认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第九条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确认决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