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意见 书记市长违反就地免职
2016-07-06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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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6日讯,就地免职,多是因为领导干部在重大事件和重大问题的处理中履责不力。今天,河北省也在一个新规中提出了就地免职的几种情形。从处理程序上说,其严厉程度当下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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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今日公布,其中提到:对新发现的违规建设钢铁项目或封停设备复产所在地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先免职,再调查处理。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lanews)给大家翻译一下这个免职情形:一旦出了问题,先不问原因是什么,市委书记市长就地免职。
这道严令出台,源自中央对河北的督察。今年初,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首站督察河北并于两个月前反馈情况。反馈时,有这样一句话想必小伙伴们现在还记忆犹新:2013年至2015年7月间,原省委主要领导对环境保护工作不是真重视,没有真抓。
这次督察,显然给河北敲响了警钟。督察组反馈仅三天后,河北迅速召开全省环保大会,省政府与各设区市、省直管县签订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水污染防治责任书。各地市党政一把手牵头,纷纷展开整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