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出首份表格式判决书 赔偿项目一目了然
2016-06-15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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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5日讯,判决书写成简洁明了的表格形式,13日下午,魏先生在昌平法院领到了这样一份“表格式”判决书。据悉,这是北京市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表格式”判决书。
一名当事人拿到表格式判决书
今年1月,魏先生71岁高龄的老母亲在步行时,被亢先生驾驶的小客车撞伤。经交管部门认定,亢先生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魏先生的母亲将司机亢先生、车主赵女士和保险公司诉至昌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8.5万余元。
13日下午,案件在昌平法院开庭审理,因年事已高,老人并未亲自出庭,而是聘请了律师,而魏先生则旁听了庭审过程。经过双方的辩论,合议庭在完成庭审后短暂休庭,便作出了判决。
拿到判决书时,魏先生惊讶地看到,裁判文书竟然是由一个个表格组成的。除了常规的案由、原被告身份等内容外,判决书正文中各项赔偿请求不再是大段的文字叙述,而是被制作为“损失项目”和“金额”一一对应的表格形式。
魏先生称赞这份判决书“一目了然,一看就懂,真不错”。被告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也表示,表格形式的判决书能方便他们的后续工作,“以前因为法官的书写习惯不同,我们回公司填写理赔清单时,有时不是很方便。现在表格式判决书特别方便,直接摘抄就行了。”
本案主审法官林燕表示,表格结构使判决书清晰易懂,表格式文书能通过文书模板与案件信息的结合,实现文书即时生成,使裁判文书的撰写效率大幅提高,利于当庭制作、宣判和送达,避免了当事人的奔波之苦。
“判决书‘要素化’,既大大缩短了判决书篇幅,又不遗漏基本要素,达到了审判效率和效果的高度统一。”昌平法院立案庭庭长李雪莲表示。
目前,昌平法院率先在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中应用“表格式”裁判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