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2孩请5天假被炒 涂料公司违反合同法被判赔偿8万元
广州某涂料公司一名技术员接到妻子即将分娩二孩的电话,请假回惠州老家陪产,被告知请假太长提前两天回岗位上班,结果还是以违反请假制度被公司开除。最终,法院认定涂料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支付该技术员赔偿金等共8万余元。
生2孩请5天假被炒,这公司也太不近人情了吧?涂某是一名技术员,2006年5月至2013年8月在广州某涂料公司工作,每月工资5200元,手机话费400元每月。2013年7月22日下午将要下班的时候,涂某接到妻子要分娩的电话而要求请假9天回家陪护生育二孩的妻子,并写好《请假条》,部门主管签名同意。
但涂料公司的格式《请假条》上明确作出附注:请假2天(含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超过2天需由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工伤、病假等需附证明文件。涂某称,当天下午得知妻子要分娩后,就找主管调整工作,主管将其工作移交给了同事。
而后,涂某拿到主管签名同意的请假条后,想找总监批假,因总监当时不在且快到下班时间,他就电话告知总监说妻子将要分娩,自己要休陪产假,但未明确请假天数。总监在电话里同意后,涂某委托同事将请假条转交给总监。
过两三天左右,涂某接到总监电话称其请假时间太长,叫其早点回公司,于是涂某提前2天便回公司工作。总监并未在电话里告知涂某不符合休陪产假的条件,也未明确同意批准其休几天假。
《出生医学证明》记载,涂某的女儿出生时间为同月23日3时35分,出生地广东省惠州市某卫生院。之后,涂某于同月30日上午提前回公司上班,涂料公司的星期六(即27日)、星期日(即28日)为休息日,即涂某实际请假时间为5天。
涂某回公司上班后,又补写了请假5天的《请假条》,主管签名确认。然而,涂某的请假问题,未能取得有权批准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的书面同意。同年8月6日,涂料公司作出《处罚通告》,通告以涂某连续旷工5天为由,开除了涂某。
为此,男子到法院起诉该公司。因涂料公司作出解除涂某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也不符合涂料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据此,一审法院判决涂料公司要支付涂某赔偿金7.8万元,包括此前仲裁委确认的2000多元,共应支付8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