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卡岁末年初易生纠纷 可致电12315投诉
2015-12-07 11:27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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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7日讯,临近年末,商家促销活动集中,因积分卡引发的投诉也出现上升。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提醒消费者,积分卡使用最易出现4种状况。
第一,按照行业惯例,积分清零是行规。一般情况,商家默认的积分有效期是一年,年终,商家会设置积分兑换区,消费者可以凭积分换购商品,一旦过了有效期,积分就会被清零。第二,积分兑换的服务和商品与办卡时商家介绍不符。第三,商家倒闭,积分无法兑换;第四,消费后会员卡积分有出入。
消费者黄女士致电12315反映说,自己是一家超市的会员,店内条幅宣传“会员日全场满百返三十元,返还至会员卡内”。实际黄女士消费150元,商家至今未返还30元。后经工商部门调解,经营者已兑现返款承诺。
工商人员表示,近年来,为了刺激消费、招徕顾客,越来越多的商场、超市开始推出形式多样的积分卡。消费者为了享受诸多的优惠,普遍都会办理会员卡。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依照法律,会员卡积分是商家和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所衍生出来的合同关系,是促销经营行为,双方要针对会员卡积分规则、兑换礼品、办理条件等方面约定清楚。如果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与商家协商解决或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