琦善陷害林则徐干涉“胡氏杀夫奇案”
2015年11月27日讯,看过老电影《林则徐》的人,应该有这样的感受:琦善仿佛是历史为了衬托林则徐的爱国精神而专门塑造出的“反面形象”,他不仅伙同穆彰阿等人陷害忠良,还卖国求荣,放任鸦片毒害中国人民……这里面有艺术加工的成分,真实的琦善虽然在鸦片战争前后确实表现得膝盖软了一点,被英国人的船坚炮利吓得一味妥协,但也并非“昏官”。
据史书记载,他在清末的官场中政声颇佳,“吏治可观,人总畏其严厉”,直隶总督讷尔经额甚至称赞他是“刑名、钱谷、例案、营制、兵法为近今第一人”,可想而知其卓越的政治才能。
不过,这么个人物,在官场中也扮演过一次很不光彩的“说客”,那就是发生在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的“胡氏杀夫奇案”。
一个荒诞至极的案件
在前几期的“叙诡笔记”中,我们曾经谈到过张集馨。张集馨是道光、咸丰年间一位曾经在多个省份任职并比较有作为的官员,尤其擅长断案,后来他将自己的官场生涯写成一部年谱式笔记《道咸宦海见闻录》,对研究那个时代的官场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意义。
道光二十八年,张集馨任四川按察使,主管一省的司法工作。上任前,道光皇帝专门接见他说:“四川刑名之繁。甲于海内,每年勾到(勾决人犯)时,四川一省就要占住一天……汝此去,诸事整顿,我亦说不了许多,譬如人家一所大房子,年深月久,不是东边倒塌,即是西边剥落,住房人随时粘补修理,自然一律整齐,若任听破坏,必至要动大工。”
上述引语为道光帝原话,不知道读者有没有感觉,一向被我们看作庸碌无能的道光帝,其实是个心里有数的人,非常清楚“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道理,说起话来很有“人味儿”,比起现在很多官员拿腔拿调、满嘴套话,要实在和坦诚得多。
张集馨来到四川,“终日督率委员审理各案”,尤其倚重一位名叫李象昺的“老吏”,将很多积压的陈年旧案处理完毕,获得了百姓的交口称赞。就在这时,遂宁县县令徐钧通报上来的“胡氏杀夫案”引起了张集馨的注意。
案件看起来很简单:胡氏的丈夫蒋某一直患有严重的痨病,胡氏为了改嫁,便同其小姑子蒋氏(蒋某的妹妹)商定,只要弄死蒋某,便将蒋家的百亩田地统统给她,蒋氏同意了,于是当天晚上,胡氏捏伤了蒋某的肾子(睾丸)致其死亡。徐钧带领刑名、仵作勘查此案,发现蒋某“上腭有红晕,系捏伤肾子所致”,后背还有抓伤,更在屋内篱壁上寻获篾匠所用弯针一根,“指为凶器”,胡氏和蒋氏已经认罪,等待处决。
读者看到这里,不妨做一道推理题:通过上面陈述的案情,您看出什么疑点没有?
相信您一定马上就看出问题来了,张集馨恐怕也一样,面对这样一份荒诞的卷宗目瞪口呆:既然蒋某患有严重的痨病,也就是肺结核,在那个时代属于不治之症,很快就会一命呜呼,何苦杀人?天底下有小叔子和嫂子勾搭成奸杀害兄长的,哪里有小姑子和嫂子勾结在一起杀害哥哥的?再说了,既然是捏伤蒋某的睾丸,又不是什么力气活儿,胡氏何必要把小姑子拉进来做同谋?何况纵观整个案件,小姑子根本没有任何“作为”!抛开上述都不讲,捏碎睾丸是“一把攥”的事儿,受害人一般当场就会因剧痛而休克,何须后背上的爪印画蛇添足?而且——用的哪门子凶器?!
张集馨马上下令,兵分两路,一方面“将全案人证解省亲审”,一方面派李象昺前往遂宁县勘查现场,详细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