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股东大会高票通过144亿元定增事项
2021年9月27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舟山港”)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此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舟山港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决议公告显示,议案获得99.75%高票通过。
宁波舟山港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资料显示,招商港口为招商局集团港口业务板块管理及资本运营平台,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招商港口已构建了完善的、高度市场化的经营管理体系,拥有丰富的全球化、专业化港口运营管理经验。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招商港口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宁波舟山港44.89亿股,持股比例升至23.08%,为宁波舟山港第二大股东。同时,宁波舟山港间接控股股东省海港集团是以战略投资者身份认购招商港口111.36亿元的定增,定增完成后省海港集团同样将持有招商港口23.08%股权,跻身第二大股东。根据招商港口今日晚间披露的公告显示,该定增事项也已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在股权层面合作外,宁波舟山港和招商港口此次同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市场拓展、海外港口业务发展、港口园区综合开发、智慧港口建设、人员交流、战略资源协同等领域进行战略合作,共同构建“双循环”物流大通道,强化双方港口的综合枢纽作用,全面提升港口高质量发展水平。
宁波舟山港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44.42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能够进一步充实宁波舟山港的资金储备并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其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将显著提升,宁波舟山港未来将进一步拓宽市场空间、扩大业务规模,努力建成世界一流强港,成为世界一流的港口运营企业。
随着外部环境和我国发展所具备的要素禀赋的变化,市场和资源“两头在外”的国际大循环动能相对减弱,而我国内需潜力不断释放,未来将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宁波舟山港与招商港口的强强合作将在扩大内需贯通海运通道、服务国家战略、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等多个方面起到助推作用。
来源: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