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价发行+3年锁定期 宁波港多项举措维护股东利益
近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港舟山”;股票代码:601018)发布公告称,将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均价发行+3年锁定期 宁波港与招商港口深化战略合作
宁波舟山港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发行价格为3.96 元/股,该价格为宁波舟山港发行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
实际上,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再融资新规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目前多数上市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也多会按照8折价格发行,宁波舟山港此次均价发行在市场中确实较为少见。此外,在限售期安排上,招商港口认购的股份将在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这一锁定期相较于新规规定的18个月最低期限也有着明显延长。
外界认为,宁波舟山港之所以选择均价发行并设定36个月锁定期,是充分考虑到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另一方面,招商港口作为宁波舟山港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也是认同了这一发行价格和锁定期,体现了双方对于未来长期合作的看好。
据了解,宁波舟山港与招商港口的合作渊源由来已久,宁波舟山港在2008年创立时,招商局宁波(招商港口全资子公司)便是发起人之一,而自去年4月开始,招商港口又多次举牌增持宁波港。截至本次发行前,招商港口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宁波舟山港8.43亿股,持股比例为5.33%,本次发行完成后,其持股比例则将升至23.08%,为宁波舟山港第二大股东。
与此同时,宁波舟山港间接控股股东海港集团此次同样是以战略投资者身份认购招商港口111.36亿元的定增,定增完成后海港集团将持有招商港口23.08%股权,跻身第二大股东。业内人士指出,宁波舟山港与招商港口此次合作可看作为"交叉持股",这一合作模式将使得合作双方深度绑定,进而维持良好的协同发展关系。
多项举措维护股东利益 提质增效创造长期业绩回报
宁波舟山港此次募集资金总额144.42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但募集资金使用需在一定时间后产生效益,而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扩大的确会在短期内摊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为充分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宁波舟山港在此次均价发行并设定36个月锁定期的同时,还将通过多项举措降低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首先,宁波舟山港已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后续也将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同时,宁波舟山港表示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值得一提的是,宁波舟山港此次同步制订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未来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从过往分红回报来看,宁波舟山港历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其近三年分红比例均超过当年净利润的60%,累计现金分红总额达38.25亿元,占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例的117.86%。
从长期来看,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完成后,宁波舟山港和招商港口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在市场拓展、海外港口业务发展、港口园区综合开发、智慧港口建设、人员交流、战略资源协同等领域进行战略合作,随着协同效应的发挥,宁波舟山港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将稳步上升,并为广大投资者创造长期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