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数据杀熟最高罚5000万,明年实施!
6号,《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布,并将于明年1月1号实施。
《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涵盖了个人数据、公共数据、数据要素市场、数据安全等领域,其中条例瞄准“大数据杀熟”,用重罚治理平台利用大数据分析,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人实施差别待遇。这一违规行为,最高可罚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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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大数据杀熟”再坑人
很多人计划出行,在网上订酒店、买机票,但同一家酒店、同一趟航班,不同人买到的价格却可能不同,价差甚至可以超过200元。毫无疑问,这种现象的背后,又是电商平台的“大数据”在捣鬼。
所谓“大数据杀熟”,多指互联网商家利用“大数据”对自身用户进行深度分析,对客户消费习惯进行分类,进而对老用户施加“价格歧视”,导致“越买越贵”。尽管商家要么借口搪塞,要么矢口否认,但这种既可以增加营收又可以帮助拉新的隐蔽手段,着实对于“薄利多销”“增长为王”的电商有着巨大的诱惑力。在利益催动下,“云计算”变“云算计”的现象广泛存在于电商行业中,尤其以价格波动大、信息不透明的“在线旅游平台”为甚。
在商言商。电商平台对产品如何定价是自己的事,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同样是不可逾越的法治底线。“大数据杀熟”利用信息不对称,造成消费者被动承受损失,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已经涉嫌违法。只不过,出于眼前的利益,并自信于自身的垄断地位,即便舆论诟病不断,即便是在“刀尖上跳舞”,各大电商依然无动于衷,不仅“杀熟”手段愈发先进,各种对于隐私的收集也愈发频繁。
雷厉风行,法之必行。斩断“大数据杀熟”的黑手,监管部门必须主动出击。2020年10月1日起,《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剑指乱象频仍的“在线旅游平台”,有关部门的精准打击值得点赞。但在线旅游领域之外,网购、外卖、网约车等领域显然也需要更多部门参与其中,进行立法。有调查显示,由于举证难,只有不到三成被“杀熟”者选择投诉。如何界定“大数据杀熟”?如何畅通投诉渠道?如何提高商家的违法成本……这一系列问题仍需要相关部门继续探索,逐步扎紧制度的笼子。
技术是中立的,是利用大数据优化服务,还是定价差异化进行“杀熟”,决定权不应是商家良心,而是法律规定。
(原标题:明年起深圳大数据杀熟最高罚5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