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印尼大使:《反外国制裁法》是反制外国无理“长臂”的法律利器
据中国驻印尼使馆网站消息,6月25日,肖千大使在印尼《共和国报》发表署名文章《〈反外国制裁法〉反制无理的“长臂”》,介绍中国《反外国制裁法》的主要内容及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如下:
6月10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反外国制裁法》。这部法律的出台和实施,为中国依法反制外国歧视性措施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支撑,为中国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根据此法,外国国家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以各种借口或者依据其本国法律对中国进行遏制、打压,对中国公民、组织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干涉中国内政的,中国有权采取相应反制措施。相关措施包括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注销签证或驱逐出境,查封、扣押、冻结在中国境内的各类财产,禁止或限制在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西方国家出于遏华反华的政治目的,打着维护民主、人权等幌子编造涉疆涉港涉疫等各种议题和借口,毫无底线地对中国进行造谣诋毁,甚至滥用国家力量对中国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和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所谓的“制裁”,这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严重违反了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针对这种干涉中国内政、破坏国际法治的无理行为,一方面,中国政府表示坚决反对,并对这些行为恶劣、无信无德的个人和组织实施相应反制,也就是中国古代先贤所说的“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另一方面,为了维护中国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从法律层面更加从容地抵御外部风险确有必要、势在必行。
《反外国制裁法》是中国针对外国“长臂管辖”实施正当性反制的法律利器,同个别西方国家在国际上一贯的霸凌行径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该法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不针对任何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和普通民众。而是针对极少数粗暴干涉中国内政、对中国造谣污蔑和遏制打压的外国实体和个人,因此,该法的制定不仅不会影响外国企业正常来华经贸合作,相反还为其在华发展提供了可预见的法治环境和稳定可期的营商环境。
必须指出的是,所谓“《反外国制裁法》立法有悖于中国扩大对外开放的承诺”的观点毫无根据。中国扩大对外开放是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的重要推动力,同时也需要公平、开放的外部发展环境。西方国家的无理制裁严重破坏国际公平正义和世界经济的开放性,中国通过《反外国制裁法》对其进行反制,有助于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也有利于中国为进一步扩大开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后疫情时代,世界经济复苏不稳定不平衡性凸显。需要各国共同携手战疫情、促复苏、渡难关。中国将以更大力度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改善营商环境,保护外国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我们欢迎包括印尼在内的所有伙伴同中国一道,共拓市场潜力、共享发展机遇。中国也呼吁所有爱好和平与正义的国家共同努力,坚决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作斗争,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公平正义的世界。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据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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