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孽!上海7岁女孩称:妈妈饿我,还只许睡在厨房地上……法院判了
自己的亲生骨肉,为人父母疼都来不及!但你能想象吗?世上真有狠心的亲妈不给女儿睡床,只许睡在厨房地上,大冬天让女儿赤脚在走廊里罚站,平日里更是把女儿当小工一样使唤。
近日,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就上了热搜。
这是《案件聚焦》栏目曝光的一则真实案例,就发生在上海,很多人看完感叹:女儿跟着这样的妈妈实在太苦了。
事情是这样的:2015年,女孩晨晨的父母离婚了,至于女儿的抚养权归谁,双方曾发生过多次争议。
到了2018年,女孩的妈妈王女士表示,自己的现任丈夫是一名外籍华裔,经济条件不错,以后可以带着女儿晨晨出国念书。考虑到自己家里经济条件一般,女孩爸爸何先生便同意了女儿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
这个时候还是可以看出,女方是竭力想要这个女儿的。然而……后面的事情就让人看不懂了!何先生说,女儿随妈妈生活后,他从各方打听到女儿的生活状况,令他忧心忡忡。
邻居和女孩爸爸反映,有一次大冬天,看到小女孩被罚赤脚站在走廊上。
爸爸心疼女儿,于是上诉法院,要求女儿随自己生活。但一审法院认为,晨晨随着王女士及家人共同生活,已形成较为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轻易改变不利于其成长,且双方对于女儿抚养做出的相关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故判决驳回诉请。何先生不服,再次提起上诉。
上海一中院审理后,王某一方拒不配合法院上门了解晨晨生活情况的要求。法官则通过走访晨晨的学校、住所地居委会等,查明了如下事实:
女孩妈妈及其再婚丈夫,均无正常工作,全家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说好的以后要带晨晨出国念书呢?)
并且,王某再婚后又生了个儿子!
(晨晨很可能更被忽略了)
此外,学校老师向法官反映:7岁的晨晨家离学校单程有10公里,但经常一个人坐公交车上下学,并无家长接送。
当老师向晨晨的母亲沟通,表示晨晨的校服经常污渍斑斑,中午吃饭也是狼吞虎咽,好像家里没吃饱饭一样,晨晨的母亲居然表示“我们是一个比较西化的家庭,希望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甚至到最后,母亲还让晨晨二年级的时候就休学。
女孩晨晨跟奶奶说,自己每天还要给妈妈、继父、还有刚出生的弟弟做洗碗、拖地、洗衣服、叠被子等家务,更是直接向法官哭诉:我不要跟妈妈!
考虑到女孩爸爸何某没有其他子女,且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最终,上海一中院改判:晨晨随父亲何某共同生活。二审宣判后,经过强制执行,晨晨终于来到爸爸、奶奶身边。
上周末,上海一中院的法官来到
女孩晨晨和父亲、奶奶的家中
回访了解女孩的生活学习情况
得知和爸爸、奶奶生活后
女孩很开心,大家也都感到很欣慰
奶奶还帮晨晨扎了好看的小辫子
一中院表示:民法典施行后,做了一个更明确的规定。
必须充分尊重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关于他本人在离婚案件当中愿意跟随父母哪一方共同生活的意愿,法院必须要予以充分尊重,首先法院要探究他的真实意愿,通过柔性司法的各种措施,各种机制,我们最大程度来探究还原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
尤其是在涉及二孩家庭的抚养权案件中,不再简单判决父母各抚养一个孩子,而是进行综合考量。
看到事情圆满解决,网友纷纷祝福小朋友,希望她能够健康快乐成长。
结婚离婚是成年人自己的事,千万不要让夫妻间的感情破裂殃及无辜的孩子,对于这个案例,你怎么看呢?
(原标题:作孽!上海7岁女孩称:妈妈饿我,还只许睡在厨房地上…法院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