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男子两次携一对幼子自杀被公诉,竟为报复父母?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但福建男子陈峰(化名),竟携自己两个未满10岁的儿子自杀,用这样的方式来发泄自己对的父母不满,所幸三人因抢救及时,均未出现生命危险。日前,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检察院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陈峰是福建省永春县人,32岁,初中文化,务工,有一个7岁大的长子陈子轩(化名)和一个6岁大的次子陈昊宇(化名)。2020年8月至9月期间,陈峰对父亲陈刚(化名)和母亲危月(化名)存在不满情绪。
2020年8月中旬的一天晚上,陈峰为了报复父母,便在家中让陈子轩、陈昊宇喝下38度的白酒。待两个孩子睡着后,陈峰用衣服堵住房门门缝,并在屋内燃烧木炭,欲携带两个儿子自杀,并电话通知父亲陈刚。好在陈刚及时将他们送医院抢救,陈峰三人并没有生命危险。
2020年9月2日凌晨0时30分许,陈峰再次发泄对父母的不满。他将两个儿子带至德化县一半山腰的路边空地处,采取诱骗、强迫等方式对两人强行灌服敌敌畏。确定毒性发作后,陈峰自行服用少量敌敌畏并电话告知父亲陈刚。陈刚等人及时赶到,并立刻将三人送往医院,因抢救及时并未出现生命危险。
2020年9月4日,陈峰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德化县公安局监视居住,并于2020年9月16日被刑事拘留。2020年9月29日,经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陈峰被德化县公安局依法逮捕。
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陈峰涉嫌故意杀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向德化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原标题:为报复父母,福建男子竟两次携一对幼子自杀,涉嫌故意杀人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