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到手女方悔婚?男方要退彩礼,“准丈人”:一分不退!
“没想到法官这么负责任,不是他的话,我们的彩礼钱没那么容易拿回来。” 近日,家住金华市金东区的金先生夫妇专程送来定制的锦旗,感谢金东区人民法院曹宅法庭庭长蔡航办案认真细致,不辞辛劳为民办实事。而前不久,他们正被退彩礼的事搞得焦头烂额。事情还要从一次相亲说起。
金先生夫妇为法官蔡航赠送锦旗
金先生夫妇工作稳定,经济宽裕,唯一烦心事就是儿子小金的婚事。2020年5月,在亲戚介绍下,小金与姑娘小王相识。不久,两人就确立了恋爱关系,并于10月4日举办了订婚仪式。订婚当天,金先生一家按习俗给女方送聘金16.6万元,并向小王赠送了不少金器首饰。原本以为婚事水到渠成,可之后发生的事却令男方始料未及。
订婚后,小王似乎越来越“忙”:面对小金几次三番邀约,小王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见面。发微信不回,打电话也不接,直到2021年1月底,两人终于见面把事情说清楚,最后决定分手。
两人是好聚好散了,可男方给付的彩礼怎么办?男方要求退,女方不肯还,两家人为彩礼撕破了脸。为此,小金忍无可忍,一纸诉状将曾经的“未婚妻”“准丈人”告上法庭。
“你们一会儿订婚,一会儿又分手,我女儿的名誉怎么办?分手可以,但是彩礼一分都不退。”法庭上,“准丈人”的态度十分坚决。
“一直都是你女儿看不上我儿子,不同意交往才分的手。订婚时我家可是真金白银拿出十几万做彩礼,难道是过家家玩游戏吗?明知道自己女儿不喜欢我儿子还要求订婚,现在却倒打一耙,我看你们是存心骗婚!” 金先生夫妇听了很恼火。
针对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金东区人民法院曹宅法庭庭长蔡航认为,当事双方虽然争论激烈,但案件基本事实清楚,难点在于认定彩礼金额。据男方称,光是聘金就给了女方16.6万元现金,但女方一口咬定只收到了6万元。双方陈述大相径庭。
为最大限度地还原案件事实,蔡庭长先后跑了4家银行,对女方的经济状况展开调查取证。经查询,女方在订婚第二天确实存了一笔6万元的资金;在女方老家——金东区塘雅镇调查时,法官又了解到小王家是村里的贫困户,父亲酗酒,母亲患有精神疾病,为治病家里欠了不少外债,平时只靠女儿打工养家。但订婚后,外债还清了,女方母亲还买了几万元的保险。种种迹象表明,女方存在虚假陈述的可能。
男方家长清点订婚礼金和首饰
凭借多年的审判经验,蔡庭长以当事人小王为整个案件的突破口,告诫她在法庭上做虚假陈述是妨害司法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严重的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通过近三小时的沟通,小王终于承认收到礼金16.6万元,除了6万元存银行外,其他的都被家里用掉了。
最后,小王和小金经协商达成协议,由女方小王当庭退还订婚的金器、传家的和田玉手镯及现金13万元,小金的父母当场清点签收。通过两次庭审、三次调解,这起婚约纠纷案件终于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