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近万元“神药”无效,牵出售假团伙,多人因涉隐私不肯报警
今年1月,常州李某报警称在网上买药被骗。对方称可凭舌苔照片问诊,李某花8800元买来“鹿鞭膏”等服用后却无效。3月,警方抓获30多名嫌疑人。经查,该团伙用廉价药粉冒充“神药”,团伙网售假壮阳药日赚20万元 。许多受害者因涉及隐私未向警方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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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假药销售渠道转向网络。由于网络本身具有开放性、辐射性、虚拟性的特点,对消费者迷惑性更强。
记者为朋友购买某保健食品时,连续访问了五六家保健品公司官网,询问产品情况,对方均不提供产品说明书,只是一味介绍产品效果。有的网站也没有把相关产品批号公示,销售人员有意模糊产品信息,让消费者搞不懂到底是保健品还是药品。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制假售假的“黑窝点”与部分有证企业主观故意违法并存,违法主体隐匿深、取证查处难,通过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更加复杂、隐蔽。由于网络销假和夸大宣传,涉及IP地址所在地、违法经营地、药品交付地等多个场所,而且各个违法犯罪环节相分离,打击难度非常大。
目前食药监部门的主要查处权限都是针对实体部门,对于网络背后的违法主体,尚欠缺有效的查处办法。
在查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尤其在行政执法方面,有些领域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新情况。
据记者了解,修订中的《药品管理法》,将强调对假药劣药的打击力度,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对药品的全过程监管,合理设置处罚的种类和幅度,提高药品领域执法的可操作性。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也将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完善消费者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要求十倍价款乃至三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金等制度。
生产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如何推动企业成为第一责任人?有专家建议,要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让市场发挥优胜劣汰的作用。而国家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未来将建立完善“食品药品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时曝光,并将黑名单作为企业评审和贷款的前置条件和依据。
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发现,更离不开消费者的配合。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第一时间查处违法分子,尤为重要。经常在网上购买保健品的小陈坦言:“有时候也会遇到假冒产品,可是就这么一点东西,拿到有关部门检查或者举报,成本太高了。”“别说消费者,我作为研发人有大量证据证明有人公然生产假灵芝孢子粉,但不法分子仍逍遥法外,就是源于有关部门的不作为。对此,应该加大问责力度。打击假药是一场持久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专家说。
(原标题:男子买近万元壮阳药无效牵出售假团伙 多人因涉隐私不肯报警)
来源:北晚新视觉综合江苏新闻、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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