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呆了!跳舞大妈为占场地把大灯挂上篮筐,网友:篮球场不能打篮球?
4月22日晚,广西南宁。有网友爆料称,在某小区唯一的篮球场内,发生了大妈与孩子争抢篮球场的事件。拍摄者表示,事发时一群孩子原本在此打篮球,两个跳舞大妈则想要在此跳舞,其中一人径直将灯挂在了篮筐上。这让场上的孩子们十分愤怒,随后孩子家长们与两人进行交涉,希望她们到附近另一队广场舞队伍里一起跳,或者换一个场地。
网友:篮球场不能打篮球,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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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跳得嗨我心烦,广场舞该咋管?
近年来,广场舞作为社区娱乐和健身活动,深受群众喜爱,迅速风靡城乡。
现实中,舞曲扰民招致的“音响对抗战”、空间稀缺引发的“广场争夺战”,可谓屡见不鲜。比如,温州此前就有600余户居民,凑足26万元买“高音炮”,誓要与广场舞在音量上“一较高下”。
广场舞在成为基层社区文化亮点的同时,也成了维持公共生活秩序的痛点和难点,一直面临着存废的争议、严管的呼吁。
今天,聊聊广场舞这件事。
一
“广场舞动作简单、好学,很容易掌握。大家一起跳,不管跳得好坏,都很快乐。”一位广场舞爱好者道出自己热衷的原由。
同传统舞蹈相比,广场舞简单易学,谁都能跟着“扭两下”。与健身房、体育馆活动相比,广场舞没有器械、场所维护的开支。无成本、无门槛、极方便,作为大众健身活动的广场舞,自然受到社区中老年居民的喜爱。
不仅如此,广场舞还是“信息集散地”,在邻里情感淡漠的城市生活中,可以满足不少居民的社交需求。
比如,有的广场舞队有线上微信群,逢年过节少不了问候;有的广场舞队有线下聚餐、端午包粽子活动,甚至论起了姐妹辈分,成为不少社区居民的心理慰藉。
笔者在武汉社区调研时,就听闻一件事。有位大娘的儿子因意外去世,其他广场舞队员知晓这一情况后,便轮流去大娘家安慰、照顾,鼓励她继续参加广场舞,最终陪她熬过难关。
广场舞在丰富群众生活的同时,也能够增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
某社区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去年社区办了一场中秋晚会,没想到我们社区有这么多能人,光广场舞队就出了好几个节目,有拉二胡的,还有吹葫芦丝的。”
二
但广场舞引发的各类纠纷不时出现,最主要的矛盾点就是广场舞音乐扰民。
比如上海500平方米大小的憩园广场曾在一年间产生了594起警情,多数与广场舞有关。国家体育总局在2017年就印发通知,要求不得因广场舞健身活动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学生上课和居民正常生活。各地也陆续出台了相关条例。
但从实践来看,治安告诫仅能约束一时,罚款又容易引发执法冲突。凡此种种,让人不禁发问:广场舞到底应该咋规范?
规范“失序”的广场舞,还需政府来“领舞”。
调查发现,城市治理工作中“群众路线”和基层组织的弱化,是广场舞管理高成本的原因。实际上,治理广场舞扰民,社区介入比执法介入更简约、更便利。广场舞的参与者主要都是社区居民,让社区来规范管理顺理成章,从情感上讲也更容易做工作。动辄用执法力量,反而会使矛盾激化。
而对城市管理者来说,应当看到广场舞是群众文化娱乐生活的重要载体,与其禁止不如疏导。比如,可以适时组织广场舞大赛,北京举办的“舞动北京”全民广场舞大赛就引起了各界关注,效果不错,既体现了城市管理者在社区活动中的“存在感”,也让大都市生活更有人情味。
另外,广场舞活动时,社区广场人群聚集、信息传播快,一些地方就利用这个机会做政策宣传,也有一定的效果。如防老人被诈骗、电动车带头盔及社区居民守则等知识规范都可在此宣传。年轻居民一般忙于工作,同社区联系少,但中老年居民自主时间较多,容易成为社区与每个城市家庭联系、政策宣传的重要纽带,这个群体的政策传播力不容小觑。
三
除了政府“领舞”,关键还是群众自治。
比如,有的广场舞组织自制书面“规约”,约定“参加广场舞属于自愿行为,跳舞过程中产生的意外与其他成员无关,自负其责”并签字为证;一些广场舞队口头约定,跳舞或排舞时不得因位置发生纠纷,成员之间有任何不愉快要及时沟通等。
在广州,某广场舞队倡议举办“广场舞联谊赛”,结果两天内就召集了30支广场舞队,在重阳节当晚举办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舞蹈晚会,吸引上千人观看,气氛很欢乐。
广场舞领队多是社区治理的积极分子,有的还是社区楼栋长。他(她)们一般都为人热心,有服务他人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能力,在邻里间有威望。
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中不缺能人,有些问题只要及早做好沟通,矛盾完全可以由群众自己解决。比如,有媒体报道,在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500多名广场舞爱好者为了不影响别人,自发戴上耳机,随着音乐起舞。互不干扰,和谐共处,减少了不必要的麻烦。
可见,城市日常治理不仅是城市管理者的事,还需引导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广场舞的事虽小,但蕴含着基层群众自治的大道理。(作者系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